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借贷纠纷  
母亲诉女儿返还2万元借款获法院支持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3/1/5 16:25:45

母亲诉女儿返还2万元借款获法院支持
  中国法院网讯 (石婕 李智涛) 为索还2万元借款,作为母亲的彭某将女儿丁某告上法庭。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丁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其偿还彭某借款2万元的判决。

  2008年12月3日,丁某要买基金,向彭某借款2万元。彭某考虑是女儿借款,便将一张银行存折给了丁某,丁某于当日从银行取出2万元。

  彭某起诉到一审法院称,因丁是自己女儿,故没有让她出具借款手续。2011年自己找丁要其还借款,丁称一周以后归还借款,但至今该借款也未归还。故要求丁立即偿还2万元借款。丁某辩称,2008年12月3日自己确实从母亲银行存折上支取2万元,但该款不是借款,是赠与行为。现母亲不具备撤销赠与的法定条件,且母亲的请求已过诉讼时效,故不同意彭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丁某不服,上诉至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丁某认可其从彭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存折内支取了2万元,但主张该笔款项系赠与款。因丁某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对还款时间未作约定,丁某亦否认彭某向其催要过该笔款项,现彭某通过诉讼方式向丁某主张权利,并未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一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六旬老人商场厕所摔伤 老人商场各担一半责任
下一篇:住宿被夹两床之间 诉宾馆索赔被驳回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最高院关于借款担保合同纠纷60个...
· 借款合同中起诉了主债务人后能否再...
·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还用还钱吗?
· 企业向个人借贷,合法吗?
·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亟需纠正的四大乱...
· 冒用他人名义借款 实际借款人应担...
·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还款承诺如何定性...
· 母亲诉女儿返还2万元借款获法院支...
· 最高人民法院杜万华对民间借贷刑民...
· 十五万元之争 是债务还是"一夜情...
· 连带责任的承担与推卸的制胜战术
· 不得抵押的六类财产
· 存款凭证可否作为借款关系的依据
· 试论银行借款纠纷有关利息问题的司...
· 以将来取得所有权的财产设定抵押的...
· 主张欠条藏猫腻 举证不能被驳回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 放高利贷者诉求还款被驳回
· 借条没写借款人名字法院仍认可证据...
· 情侣欠条的效力认定
· 公众问:借条上能否写别名?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