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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开工厂雇员受伤怎么赔偿?
作者:石家庄律师赵丽娜录入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11/27 17:52:00

     [工伤赔偿]没有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开工厂雇员受伤怎么赔偿?

    11月26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非法用工单位王某赔偿雇工吴某一次性赔偿金、生活费、鉴定费、医疗费共计89413.90元。

    去年7月,吴某到王某开办的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方木加工场从事锯木工作。同月28日上午,吴某在锯密度板盒盖时不慎锯伤右手,当即被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吴某右手中指近节离断,食指近节离断,拇指末节毁损伤。王某为其支付医疗费8023.89元后就拒绝再支付。12月6日,台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吴某的伤残为七级。今年1月24日,吴某向仲裁委要求处理,当日仲裁委以被诉人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吴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付一次性赔偿金、生活费、护理费等共计92353.2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在工作过程中造成人身伤残,由此产生的损失费用,王某应予赔偿。王某属非法用工主体,本案的赔偿标准应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非法用人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林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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