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出境务工被骗 法律援助帮助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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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出境务工 农民工被骗 2008年6月初,南昌县陶保根等25人看到一则所谓北京**人力资源公司江西办事处(至今该办事处仍然没有营业执照)招聘赴澳门做建筑工的信息。公司工作人员樊某、黄某向每名农民工收取55000元,由于待遇诱人,这些农民工有的倾其所有,有的借高利贷,共计向公司交纳了1375000元作为办理赴澳门务工的费用。 2008年6月25日,公司办事处给陶保根等人办好了通行证,每人又交纳200元交通费后,由樊某、黄某包车到达珠海。在珠海等了十四天,这些农民工才拿到签证。他们发现自己所持证件并非合法的务工证件而是几内亚比绍的出国旅游签证。陶保根等找到樊某等人要求退回所交纳的费用,樊某等人拒不退钱。为此这些农民工到珠海市公安机关报案,而珠海市公安机关认为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农民工走投无路 寻求法律援助 这些农民工因无法出境务工,又要不回交纳的费用,回到老家后,他们集体到江西省政府上访,由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经侦大队接待。在东湖分局经侦大队找樊某、黄某调查情况后,樊某、黄某退给了这些农民工每人5000元。因樊某、黄某等人与这些农民工签订的协议令这些农民工不满,25名农民工不肯离开东湖分局。此前,农民工中的章华兵曾得到过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的援助,他们遂向该中心求助。中心及时指派王惠律师赶到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了解情况,做好农民工安抚工作,让他们相信政府,并表示援助律师也一定竭尽全力帮助他们。随后王惠律师带这些农民工到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只其中9名农民工与樊某、黄某有亲戚关系,不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协高度重视 展开全面调查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王惠律师立即向省律师协会汇报,本案引起江西省律师协会重视,将本案作为重大案件维权。2008年10月11日,江西省律师协会组织专业律师举行了专题论证会。论证会上,与会专家就本案性质及为本案农民工维权的基本步骤及策略等问题逐一展开了讨论。经过讨论分析,参加论证的律师形成了倾向性意见,为本案维权工作理清了办案思路,为下一步维权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奠定了基础。 经调查,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并不是劳务派遣单位;工作人员刘某与农民工签订协议时并没有单位的授权委托书。经与北京**公司负责人联系,其不但否认江西办事处的存在而且也不认可刘某签订该协议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仅认可樊某等人收取25位农民工计一百余万元款项已被转到该公司账户,但该公司只是将钱转给了四川一家公司而已,自己也受骗了,原以为四川的公司是劳务公司,现在才发现四川的公司是婚介公司。此后不久,婚介公司负责人因此案在四川被捕,使与案件相关联单位的态度发生转变,相关的诉讼途径出现转机。 因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地在北京,王惠律师与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取得联系,由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及时查询到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 维权成功 追回农民工被骗钱 根据专题论证会上确定维权思路及维权方案,结合本案最新进展趋势,王惠律师积极与北京**人力资源公司多次沟通联系,经过多次协商,16名农民工每人从北京**人力资源公司拿回47600元,共计761600元,每人余款7400元(其中一人为7300元)由中心代理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被告人樊某、黄某向法院提出向四川仁寿县公安局调取证据,并提出追加婚介公司负责人为被告的请求,承办法官准备将本案延期审理,鉴于本案如果等刑事部分判决后再进行审理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王惠律师致信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院长,阐明及时审理本案的重要性、必要性、合法性及可行性。最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确定继续开庭审理。2009年8月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黄某、樊某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74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黄某、樊某承担。”樊某、黄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中心继续代理16名农民工应诉,二审维持了原审判决。为使这些农民工尽早切实拿到案款,经王惠律师、主办法官、樊某、黄某的代理律师十几次的调解,16位农民工终于与樊某、黄某达成调解协议,并领取到了88000元现金。至此,16农民工拿回被骗款项849600元,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农民工都非常感谢公益律师的工作,不但为律师送上锦旗,而且还为省律师协会送上“成立专门维权机构,农民工的保护神”的锦旗。 (江西省律协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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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出境务工 农民工被骗 2008年6月初,南昌县陶保根等25人看到一则所谓北京**人力资源公司江西办事处(至今该办事处仍然没有营业执照)招聘赴澳门做建筑工的信息。公司工作人员樊某、黄某向每名农民工收取55000元,由于待遇诱人,这些农民工有的倾其所有,有的借高利贷,共计向公司交纳了1375000元作为办理赴澳门务工的费用。 2008年6月25日,公司办事处给陶保根等人办好了通行证,每人又交纳200元交通费后,由樊某、黄某包车到达珠海。在珠海等了十四天,这些农民工才拿到签证。他们发现自己所持证件并非合法的务工证件而是几内亚比绍的出国旅游签证。陶保根等找到樊某等人要求退回所交纳的费用,樊某等人拒不退钱。为此这些农民工到珠海市公安机关报案,而珠海市公安机关认为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 农民工走投无路 寻求法律援助 这些农民工因无法出境务工,又要不回交纳的费用,回到老家后,他们集体到江西省政府上访,由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经侦大队接待。在东湖分局经侦大队找樊某、黄某调查情况后,樊某、黄某退给了这些农民工每人5000元。因樊某、黄某等人与这些农民工签订的协议令这些农民工不满,25名农民工不肯离开东湖分局。此前,农民工中的章华兵曾得到过江西省律师协会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的援助,他们遂向该中心求助。中心及时指派王惠律师赶到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了解情况,做好农民工安抚工作,让他们相信政府,并表示援助律师也一定竭尽全力帮助他们。随后王惠律师带这些农民工到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只其中9名农民工与樊某、黄某有亲戚关系,不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律协高度重视 展开全面调查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王惠律师立即向省律师协会汇报,本案引起江西省律师协会重视,将本案作为重大案件维权。2008年10月11日,江西省律师协会组织专业律师举行了专题论证会。论证会上,与会专家就本案性质及为本案农民工维权的基本步骤及策略等问题逐一展开了讨论。经过讨论分析,参加论证的律师形成了倾向性意见,为本案维权工作理清了办案思路,为下一步维权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奠定了基础。 经调查,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并不是劳务派遣单位;工作人员刘某与农民工签订协议时并没有单位的授权委托书。经与北京**公司负责人联系,其不但否认江西办事处的存在而且也不认可刘某签订该协议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仅认可樊某等人收取25位农民工计一百余万元款项已被转到该公司账户,但该公司只是将钱转给了四川一家公司而已,自己也受骗了,原以为四川的公司是劳务公司,现在才发现四川的公司是婚介公司。此后不久,婚介公司负责人因此案在四川被捕,使与案件相关联单位的态度发生转变,相关的诉讼途径出现转机。 因北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地在北京,王惠律师与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取得联系,由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及时查询到了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 维权成功 追回农民工被骗钱 根据专题论证会上确定维权思路及维权方案,结合本案最新进展趋势,王惠律师积极与北京**人力资源公司多次沟通联系,经过多次协商,16名农民工每人从北京**人力资源公司拿回47600元,共计761600元,每人余款7400元(其中一人为7300元)由中心代理向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被告人樊某、黄某向法院提出向四川仁寿县公安局调取证据,并提出追加婚介公司负责人为被告的请求,承办法官准备将本案延期审理,鉴于本案如果等刑事部分判决后再进行审理将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王惠律师致信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院长,阐明及时审理本案的重要性、必要性、合法性及可行性。最终,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确定继续开庭审理。2009年8月4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黄某、樊某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74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黄某、樊某承担。”樊某、黄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中心继续代理16名农民工应诉,二审维持了原审判决。为使这些农民工尽早切实拿到案款,经王惠律师、主办法官、樊某、黄某的代理律师十几次的调解,16位农民工终于与樊某、黄某达成调解协议,并领取到了88000元现金。至此,16农民工拿回被骗款项849600元,本案得以圆满解决。农民工都非常感谢公益律师的工作,不但为律师送上锦旗,而且还为省律师协会送上“成立专门维权机构,农民工的保护神”的锦旗。 (江西省律协农民工维权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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