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民法顾问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损害赔偿 | 医疗纠纷 | 消费者维权 | 涉外和基本理论  
离婚  
前夫私卖房前妻要房获支持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10/27 11:24:00

离婚时没分财产,离婚后丈夫私自卖房。近日,房山法院判决房屋归前妻所有,前妻给前夫房产折价款67万元。而购买该房的事主,主张房屋所有权,未受法院支持。

原被告均称要房产

宋某称,2009年,她与大康(化名)离婚,双方同意对共同财产另行分割,房屋等共同财产并未做处理。然而离婚不久,宋某得知,她与前夫离婚前购买的房屋已经被卖了。宋某起诉前夫,索要房产,但同意给前夫适当经济补偿。

被告大康辩称,双方离婚后,原告将被告赶出共同居住的房屋,导致被告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共同财产未予分割,甚至连被告的个人财产及物品未被允许携带。虽然离婚时,判决孩子归原告抚养,但原告根本无时间照料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孩子的健康成长面临严重困难,同时原告拒绝被告对孩子的探视。

所以,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判令原告返还被告的婚前个人财产,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将共有房屋判归被告所有,被告给予原告适当的经济补偿。

法院判原告花钱“买回房产”

小李购买了大康私自出售的房产,庭审时,作为第三人出庭。

小李称,2009年11月26日,他通过中介购买了被告大康的房产一套。合同已签署,并交纳相关契税取得购房发票。但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得知法院已对该房进行了保全,无法过户。目前这套房屋已经升值,如果法院判令房屋归原告所有,将给自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小李再三要求法院判令自己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将房屋过户给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具体财产的归属及份额,应本着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以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给付被告折价款为宜,故判决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支付被告房产折价款67万元。

另外,法院认为被告未经作为房屋共有人的原告同意,擅自将房屋卖予小李的行为无效,故小李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合法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小李与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因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应另行解决。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作为外资公司,外债可否在国内直接用于国内项目的再投资?
下一篇:什么是出口保理?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婚姻调查取证最全法律知识
· 【2015年】离婚房产争议处理和...
·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普通程序转简易...
· 死亡抚恤金是遗属津贴不能作为遗产...
· 婚后一方所获得的奖牌、奖金是否属...
·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
· 婚内保证赔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石家庄律师在线解答:丈夫那方面不...
· 婚姻无效判决再审合理性探析
· 以“假身份”登记结婚的婚姻案件如...
· 对前妻父母尽孝多年 河北一丧偶女...
· 非法同居是指什么呢?
· 青岛法院规范审判程序 离婚案缺席...
· 通奸、嫖娼、婚外恋、网恋等行为是...
· 男方有病可否不承担子女抚养费
· 石家庄婚姻律师在线答疑:协议离婚...
· 四川绵阳首用QQ视频审结涉外离婚...
·   应重视同居家庭暴力
· 离婚房产分割的几个新问题
· 人身保险利益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哪些情形下法院不受理原告起诉离婚...
· 石家庄婚姻家庭离婚:离婚过错赔偿...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