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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办案流程与法律运用详解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11/12 12:31:00

婚姻家庭典型案例办案流程与法律运用详解
 
第一讲  概述 婚姻家庭案件及其分类
 
本讲座是对有关婚姻家庭案件中法律理论、实际操作的综合。涉及相关民法、婚姻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债法等一切与公民生活有关的法律,同时,也是律师处理人际关系的综合。每一个案件,都表现了律师办案的风格,体现了律师的办案水平,对生活、对社会的综合认识。
婚姻家庭案件注重解决人的情感与财产双重矛盾,特别是婚姻案件,有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因此,注重调解是婚姻律师首先应当做到的,其次,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再行诉讼。
    婚姻家庭律师的办案流程一般如下:
一、            接待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讲述;收集、确认与案件相关证据;大致判断案件的结果;(这本身也是心证的过程,一定要注意倾听单方陈述所得出的结果有可能与真实事实有差距,这需要后期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以及仔细判别本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证据。)
二、            与当事人一起确定是否进行调解;
三、            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接触,做好调解与诉讼的双重准备;(案件至此,在律师心中对案件结果应该已经有相当确定的判断,同时要把这种判断结果明告知当事人。出于各个律师办案风格及当事人的性格的不同,对案件结果的负面与正面因素是如实、还是夸大、缩小地告知当事人,需要律师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析。)
四、            进入结案阶段:调解结案或诉讼结案。
婚姻家庭案件的分类:
以办案律师的结案方式分类:非诉讼类案件诉讼类案件两大类。
诉讼类案件以《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分类: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两大类。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有关婚姻家庭继承部分: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
  11、离婚纠纷
  12、离婚后财产纠纷
  13、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
  14、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15、婚姻无效纠纷
  16、撤销婚姻纠纷
  17、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8、抚养纠纷
  (1)抚养费纠纷
  (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9、扶养纠纷
  (1)扶养费纠纷
  (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监护权纠纷
  21、探望权纠纷
  22、赡养纠纷
  (1)赡养费纠纷
  (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3、收养关系纠纷
  (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24、分家析产纠纷
  三、继承纠纷
  25、法定继承纠纷
  (1)转继承纠纷
  (2)代位继承纠纷
  26、遗嘱继承纠纷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8、遗赠纠纷
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第二讲  律师办理非诉讼类案件
非诉讼类类案件,指没有法官参与,就完全可以结案的案件。婚姻家庭案件中,登记类案件占有一定的比重。比如,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公证类案件,如财产公证,遗嘱公证;都是由政府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类似于政府的中立并因其行为产生一定法律效力的机构如公证机关作为办案一方。
律师在此类案件中的作用,主要帮助当事人审查其所办理案件形式及内容的合法性。
以离婚登记为例:
离婚登记是指夫妻双方就婚姻内的财产、孩子抚养问题已经完全达成一致,并确定要离婚,去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为。
律师的办案流程如下:
一、接待当事人。
首先询问其意图,确定夫妻双方就离婚意图、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是否已经达成一致。如果:
1)  离婚意图未达成一致,则要看有无和好可能。如无和好可能,就要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以备诉讼;
离婚意图已经达成一致,那么如无和好可能,就要了解当事人对财产分配的意见。
2)  财产分配问题,要详细询问当事人已知的财产状况,未知的,对方可能存在的财产状况,已经对方可能隐匿的、转移的、毁损的财产;要求对方提供详细的、确定的证据。否则,律师就必须要对不明确的证据进行收集,以备诉讼。
3)  孩子抚养问题,首先要了解孩子的情况,年龄,性别,身心发育情况,就学就医的条件,与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的亲密程度,以确定孩子在法律上跟谁一起生活更有利于成长,以备诉讼。
例:王强、刘红案
二、           与当事人确定是否与对方当事人有协商可能。
通常情况下,家庭案件的当事人,无论感情到哪种恶劣地步,双方都有协商的意思,除非家庭成员的感情已经到了非敌即友的地步,在与当事人谈话时,通常都能通过对方的谈话与表情看出成员间的感情到底处于哪种地步。
离婚案件中,生活时间越久的夫妻,其协商的可能性越大,对财产恶性分配的可能性越小。生活时间越短的夫妻,以及二婚以上的夫妻,财产分配在离婚中占的比重超过感情。
感情与财产,是家庭的两个基本点,缺一点,家庭都不能称其为家庭。但是,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会对两个点在家庭中占的比重有不一样的看法,律师要善于在谈话中,把握不同的侧重点,对不同的人因材施教,最后和平达到双方共同的目的:或者离婚,或者和好。
婚姻长久的外在表现:双方或者单方对对方的永久宽容。宽容不同于忍让,是发自心底的不计较对错的爱。如果律师在谈话中,能发现双方或者单方有这种宽容的可能,那么,婚姻和好持续的可能就非常大。这一点,需要律师以对人性格的把握,对人的敏锐的观察力,对生活的复杂与简单的认识有一个深厚的积淀,同时要对事务有引导能力和把握能力。
无和好希望的案件,如果能就财产分配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和双方当事人协商,是去法院领判决书、调解书还是去民政局领离婚证。
三、           结案
(一)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1、律师在这里要做的就是替当事人写好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范本一)
  张××,男,生于××××年×月×日,汉族,××市××××公司员工,住××市×××路×××号×××室;
  秦××,女,生于××××年×月×日,汉族,无业,住址同上。
  张××与秦××于××××年×月×日结婚,××××年×月×日生有一子张×。因感情破裂,现协议离婚如下:
  一、儿子张×由父亲张××抚养,秦××负担抚养费,至张×18岁止,抚养费给付办法: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或每月(年)支付人民币    元;
  二、秦××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十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生活二十四小时,于星期日早上十点送回张××居住地,如临时想探望儿子,可提前一天与张××联系、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探望儿子;
  三、婚后的共同财产各一半(附清单);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房屋是张××婚前购置的个人财产,离婚后秦××搬出另住,张××一次性给予经济帮助一万元。
协议人:张××(签名)
秦××(签名)
×××年×月×日
离婚协议书 (范本二)
    协议人:蔡 某, 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王 某, 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 月 日在 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蔡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蔡亮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  路  号的  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1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现金5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2万元,归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蔡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离婚协议书,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拟定。除了就离婚问题本身不能反悔向法院起诉以外,离婚协议书内涉及的关于财产分配及孩子抚养、探视问题,因为某些重要事由的发生或者改变,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律师在起草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分配的措词设计,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本讲座提供的两份协议书,在财产问题上,虽然两份都有诉讼的可能,但是,显然第一份比第二份要清楚,明晰。
2、律师带领当事人去民政局,或者为当事人讲解民政局的办案过程。
1)申请
申请人:夫妻双方
受理机关: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所持证件或者证明: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
2)审查
审查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内容:是否符合协议离婚法定条件
方式:当面询问及书面审查
3)结案
予以登记离婚,发放离婚证:符合协议离婚条件
    不予以登记离婚:不符合协议离婚条件
(二)在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出于某些原因,即使是双方协商离婚,也有可能双方都愿意去法院领取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例如:外国人在中国离婚。
调解书的优点:一、非有法定理由不能上诉;二、当事人签收完毕就立即生效。
律师在此间要注意一直做好协调工作,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以利于领取调解书的工作全部当场顺利完成。
 
★★以收养案件为例:
建立收养关系,包括国内公民收养国内孩子,国外公民收养国内孩子,国内公民收养国外孩子。
律师办理建立收养关系的流程:
1、接待当事人
在做国内收养时,律师要注意的是,与当事人做谈话时,了解当事人收养或者送养的意图,然后审查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符合《收养法》以及《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收集办理收养证所需要的各类材料、证件、证明。
2、就当事人能否成功收养孩子做出分析,并成功收养后家庭亲属关系发生变化,财产关系可能因此而发生的变化要对当事人做出分析;
3、根据收养登记程序带领当事人领取收养证及办理户口。(要点:本案中的当事人必须要亲自到场,不能亲自到场的,委托书须经有关机关证明或者公证。)
4、是否办理收养公证,依据当事人的意思。收养经过公证的,解除时也需要公证。
收养子女的一般程序:
一、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机关。
  《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登记机关是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二、收养登记的步骤
1、收养人的申请书
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2、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
1)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3)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出具的适合收养的健康证明;
根据被收养人的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2)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3)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3、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人提出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准予登记。
4、登记
对经审查合格的收养人发给《收养证》,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收养关系成立。经法定收养登记程序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收养协议(范本)
甲方(收养人):XXX(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XXX(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XXX(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XXX是XX单位的XX(职务),现年XX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X市X区(县)XX街XX号
第三条 收养人XXX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XXX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被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到XX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并进行公证)。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对协议的生效条件,附件,应完全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否则,有可能对收养的过程带来麻烦。起草协议的过程,也是审查相关文件、证件、证明是否齐备的过程,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都要详尽审查。
涉外收养案件简介:
★★★以继承案件中的遗嘱见证为例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见证是见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
律师办理遗嘱见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3)申请遗嘱见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
(4)见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遗嘱见证书(模板)
        (  )××字第××号
 兹证明×××(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年×月×日在×××(地点或者见证处),在×××和×××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    ×××(签名)
                                            ×年×月×日
思考:
律师见证遗嘱无效致第三人受损害的民事责任
案例:王保富诉三信律师事务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遗嘱形式的变化  办理见证应注意的问题
 
 
第三讲  律师办理诉讼类案件
目前婚姻家庭律师业务中,有一半以上是诉讼类案件。主要是因为调解不成而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由于前期的准备工作已经很充分,因此,起诉到法院以后的工作相对轻松,只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办理就可以了。
中国有四级法院,二审终审制,另外还有再审制度。
律师办理诉讼案件的一般流程
一、            收集证据:此阶段在接待当事人时,应该已经有充分准备,对于各类案件,针对所要主张的事实收集相关的证据,对需要反驳的对方的主张收集反向证据或者作好抗辩证据的准备。
二、            代理原告写起诉书,代理被告写答辩状。
三、            出席庭审。庭审前、中、后如果有可能,都可以向法官、当事人表达调解、和解的意思。对于无法调解、和解的案件,根据具体情况,展开辩论,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利益。
四、            代领法律文书,并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文书的内容与后果。一审判决书是否需要上诉及上诉时效。
五、            上诉:代写上诉书或答辩状。注意是否有新的证据可以提供。出席庭审并积极参与调解。
六、            申诉:通常情况下,婚姻家庭案件申诉的可能性较小,但仍不排除有申诉的可能性。
七、            代理执行:
婚姻家庭案件在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1、证人证言:证据效力低;
2、当事人陈述:须有其它证据配合;
3、物证:真实性;
4、书证:私文书证的内容真实性;
5、鉴定结论:对事实的定性;
6、视听资料:注意收集的合法性;
7、涉外证据:域外证据在国内使用的合法性;
8、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应注意的问题:申请调取证据的范围,申请期限。
9、注意对不利证据推定规则的运用。
10、            反证与证据抗辩的效果。主动攻击与防御。
诉讼时效、期间问题:
1、离婚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除斥期:离婚后一年;无效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后一年内(除斥期),生存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因胁迫请求撤销的时间为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或恢复人身自由起一年(除斥期),申请人必须为当事人本人;
2、继承案件中的遗产接受时间、遗产分配时间、诉讼时效
3、举证期限、新证据、申请鉴定期限、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期限
★   以离婚案件为例
1、制作起诉书
民事起诉书(范本)
 原  告: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 住址等;联系方式。
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
被  告: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 住址等;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一、解除夫妻关系;
                 二、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由原告抚养孩子,被告每月(每年或一次性)支付抚养费XX元;
                  四、因家庭暴力及与她人同居,被告支付原告医药费XX元,精神损害赔偿金XX元。
  事实和理由:
              一、简单阐明婚姻关系与生育孩子情况;
二、就家庭财产问题做说明,并提出分配方式及理由;
           三、就家庭暴力及与她人同居问题进行说明。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附:1、本起诉书副本×份
附:2、证据及证据目录
2、代理意见书
如果案件复杂且争议较大,律师的代理意见书犹为重要,是除了庭审以外,影响法官的又一个重要方式。代理意见最好简单、精要,且有理有据,说服力强。
代理意见书(范本)
审判长,审判员:
就XX诉XX一案,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的委托,经过庭前调查,庭审的质证、辩论,现表现如下代理意见:
XXXXXXX
综上所述,请法庭依法做出裁判。
                                                        XX律师事务所接受
                                                    ××年××月××日
 
案例:以本讲座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一为基础案件,分析一个案件从非诉到诉讼,律师可能遇到的各种程序及实体问题。
 
第四讲  案例讨论
案例讨论 :就提供的案例控辩双方、法官各提出的主张及理由,进行解说。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
  10、婚约财产纠纷婚约解除后赠与物归属问题
11、离婚纠纷 A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B离婚中的亲子鉴定
             C损害夫妻一方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无效
             D一对夫妻两次离婚四次判决
12、离婚后财产纠纷A离婚后一些常见纠纷
B离婚诉讼后一方就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起诉要求分割获支持
                   C离婚后房改房的分割原则.
13、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离婚后是否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14、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
  15、婚姻无效纠纷无效婚姻同居双方财产按共同共有对待
  16、撤销婚姻纠纷无效婚姻撤销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17、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从本案看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
  18、抚养纠纷子女抚养 抚养费与探望权综述.doc
(1)抚养费纠纷A儿子索要抚养费 父亲拒鉴DNA败诉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否提起抚养费诉讼
                C给付抚养费无需再单独支付医疗教育费
  (2)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19、扶养纠纷扶养相关规定
  (1)扶养费纠纷
  (2)变更扶养关系纠纷
20、监护权纠纷A监护权相关规定
B 奶奶成5岁女童监护人
C从一起抚养纠纷案谈监护权能否放弃
21、探望权纠纷 A探望权相关规定
               B爷爷奶奶对孙子没有探望权
  22、赡养纠纷有关赡养的几个认识误区
  (1)赡养费纠纷
  (2)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23、收养关系纠纷
  (1)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2)解除收养关系纠纷解除收养后抚养费补偿纠纷问题
  24、分家析产纠纷严义奎分家析产纠纷一案
  三、继承纠纷尽赡养义务的孙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25、法定继承纠纷法定继承案例
  (1)转继承纠纷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规则
  (2)代位继承纠纷
26、遗嘱继承纠纷 A2份遗嘱引来房产纠纷
B股东自立遗嘱转让公司财产和经营权无效
C遗产继承三种方式法定继承位列最后
D该案应为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被继承人清偿债务相关规定及清偿原则
28、遗赠纠纷 A遗赠案例 
             B两遗嘱撞车 遗赠有效
29、遗赠扶养协议纠纷遗赠扶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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