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执行顾问 执行文集 | 执行法律法规 | 成功秘笈 | 经典案例  
执行法律法规  
北京法院首次对“老外”限制高消费
作者:石家庄赵丽娜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4/14 15:01:00

北京法院首次对“老外”限制高消费
“两限”措施双管齐下 欠款案件达成和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讯 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以创新执行方式为切入点,在一起涉外执行案件中,对日籍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的“两限”措施,被执行人当场交纳部分欠款,并承诺于10月底前交纳剩余款项,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该案也是北京法院首次对外籍人士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该案的被执行人某女士,是日籍华人。由于其身份特殊,行踪较难掌握,且在中国境内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也没有近亲属居住在国内,普通的执行手段如查封、冻结银行账户、扣押车辆、查封不动产等方法无法适用于该案。大兴法院法官果断转变执行思路,调整执行手段,改变以往查封、扣押的做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出境举措。4月11日,承办法官得到北京西站边检站的通知:该女士即将乘坐火车前往香港,遂立即赶往西站控制住被执行人并带回法院。

  期间,执行法官耐心开导和劝解被执行人遵守中国法律,依法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在申请执行人闻讯赶到法院后,疏导其抵触情绪,劝导其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国籍和年龄,给被执行人一个还款缓冲期。通过工作,该女士请求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对自己违反法律、规避执行的原谅,并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中国法律,积极配合申请执行人尽快将欠款还清。法官依法向该女士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该女士签订承诺书,承诺在6个月内清偿债务,并当场交付了部分欠款。

  (梁 晓 陈 茜)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于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明确,限制高消费的对象是有清偿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凡是被执行人有拒不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的行为、规避执行的行为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法院均可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规定》禁止的高消费行为主要有以下八类: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限制高消费是一种补充性、间接性的执行措施,其不影响直接执行措施的适用。在限制高消费期间,如果法院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处置被执行人的财产。当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71岁“星期日工程师”状告东家确认专利署名权
下一篇:大学生要求参与分配村里征地补偿款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工商总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
· 新民事诉讼法对再审诉讼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大连证券有限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
· 北京法院首次对“老外”限制高消费
· 最高法执行局发布《就执行程序中适...
· 全国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第...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 最高法出新规完善执行制度 破解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
· 法院执行查封不再无期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 关于依法有权查询、冻结和扣划邮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
· 什么是执行中止
· 执行根据的分类
· 申请法庭强制执行后的流程
· 对抗拒查封、扣押的处罚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