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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蔬菜增值税降价作用有限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2/4/14 22:17:50

 

免征蔬菜增值税降价作用有限

来源:商报网-国际商报  文章作者:马龙龙

国家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希望以此降低蔬菜流通费用进而降低蔬菜价格。我认为,免征蔬菜增值税对于终端零售价格的调控作用极其有限。

  免征蔬菜流通增值税的减税规模很难精确测算,但可以肯定的是减税规模远远没有预期大,并且减掉的增值税很大一部分是减在将蔬菜配送到大型超市、卖场的配送企业和大型超市、卖场身上。由于蔬菜对于大多数超市来说利润微薄,物流成本又居高不下,蔬菜配送企业和大型超市未必将免税所带来的成本节约用于降低菜价。即使超市所售蔬菜价格有所下降,由于在超市购买蔬菜的居民所占比重有限,免税所能起到的让利于民的作用也并不明显。当然,对于向企事业单位销售蔬菜的批发户来说,免收增值税后他们避免了无发票难以销售,开发票则提高成本的尴尬局面,减税政策的实施方便了蔬菜批发商,“便宜”了企事业单位等大宗购买者。

  政府免征蔬菜增值税的初衷并非降低企事业单位的成本而是让利于普通百姓。然而事实上绝大多数居民购买农产品的主要场所是农贸市场,对于百姓而言,蔬菜流通的主要渠道是农民——经纪人——运输户——批发商——小规模零售商。在“增值税免征”政策出台前,这一渠道中的很多环节也并不缴纳增值税——农民作为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实行免税,批发商从农民手上收购蔬菜时不缴增值税,批发商将蔬菜转卖给零售商时也只有达到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才会征税。因此,对于当前最主要的蔬菜流通渠道而言,免收增值税所带来的成本节约微乎其微,单靠这个政策降低广大百姓所面对的菜价非常困难。

  目前,农产品流通的多环节、高损耗和各个环节的费用上升是构成蔬菜高价格的主要因素,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顽疾而是单纯依靠减免税费来解决蔬菜价格问题无异于隔靴搔痒。

  首先,高成本推动高价格带来恶性循环。油价上涨、摊位费上涨、人工费上涨以及广大中小蔬菜经营者所面对的房租、水电等生活成本上涨无一例外地传递到蔬菜最终价格上并转嫁给广大消费者。与此同时,较高的蔬菜价格自身又构成高生活成本的一部分,继续下一轮的高成本、高价格传递。蔬菜的流通环节越多,从事蔬菜流通的经营者越多,最终加在蔬菜价格中的不同劳动者的生存成本就越高。

  其次,高损耗带来大幅成本增加。目前,由于我国80%以上的储运环节都暴露在自然条件下,支持易腐、鲜活农产品低损耗流转的冷链物流占比不足20%,农产品流通损耗率高达25%~30%,是发达国家的10倍以上。技术装备水平落后,长途运输、储存不当,多次搬运和倒车等都不可避免地带来损耗。此外,我国蔬菜流通环节多,蔬菜从农民手中到达消费者餐桌上通常要经过收购商、区域市场、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农贸市场或超市等多道程序,每一次转手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损耗。这些损耗最终都会在高菜价中得到体现。

  基于我国当前情况下较低的流通技术装备自动化程度和粗放管理、低效运行的农产品流通系统,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流通多环节、高损耗、高价格的问题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应该意识到,要真正降低菜价,关键在于减少流通环节,环节减少了,浪费在每一环节上的人工成本、各类费用和流通损耗也就下降了。降低流通损耗则要以现代化的物流体系作为支撑,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推广生鲜产品全程冷链物流,均衡提升物流速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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