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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破裂有因有果谁有过错谁付代价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3/14 19:10:00

婚姻破裂有因有果谁有过错谁付代价

    一对夫妇婚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女方随后与他人同居生活。女方提出离婚申请后,男方以女方存在重大过错为由,索要精神赔偿。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宣判,在准予上述夫妇离婚的同时,判决女方赔偿男方精神抚慰金8000元。

    方某(女)系屏山县龙华镇某村村民,牛某(男)则系该镇另一村村民。1986年5月,二人在龙华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名儿女。1996年,二人因性格不合开始分居。分居后,方某与李某同居生活。2008年12月,方某起诉到屏山法院龙华法庭,以性格不合、分居多年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其与牛某离婚。

    庭审中,牛某称,方某自1996年上半年起即与李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其间虽经村组干部多次调解,但方某依然不思悔改。因此,方某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给其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为此请求法院判令方某给付5万元精神抚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因与被告性格不合而与他人同居,虽经干部多次调解仍然坚持离婚,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此法院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鉴于原告在离婚中具有重大过错,其行为给被告造成了相应的精神损害,根据实际情况,法院酌情应支持被告的请求。

(丁如林  余全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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