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民法顾问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损害赔偿 | 医疗纠纷 | 消费者维权 | 涉外和基本理论  
离婚  
有其他赡养人应否减发抚恤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7/11 12:07:00

【案情】

年近八旬的张老汉有两个儿子,小儿子务农,大儿子进城入矿当了工人。大儿子成家后,把张老汉接到了城里共同生活,主要靠大儿子赡养。最近,大儿子遇矿难死亡,矿里按规定支付了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可在给张老汉支付抚恤金时,只给了一半,理由是他有两个儿子,都有赡养义务。请问,矿厂的理由成立吗?

【评析】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

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的规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并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张老汉虽有其他子女,但他年近八旬,没有劳动能力,而且靠因工死亡的大儿子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符合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而且法律没有“有其他赡养人就应减发抚恤金”的规定,因此矿里应当向张老汉全额发放亲属抚恤金。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死亡抚恤金是遗属津贴不能作为遗产分配
下一篇:石家庄婚姻律师在线:同居和通奸有什么不同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婚姻调查取证最全法律知识
· 【2015年】离婚房产争议处理和...
·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普通程序转简易...
· 死亡抚恤金是遗属津贴不能作为遗产...
· 婚后一方所获得的奖牌、奖金是否属...
·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
· 婚内保证赔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石家庄律师在线解答:丈夫那方面不...
· 婚姻无效判决再审合理性探析
· 以“假身份”登记结婚的婚姻案件如...
· 对前妻父母尽孝多年 河北一丧偶女...
· 非法同居是指什么呢?
· 青岛法院规范审判程序 离婚案缺席...
· 通奸、嫖娼、婚外恋、网恋等行为是...
· 男方有病可否不承担子女抚养费
· 石家庄婚姻律师在线答疑:协议离婚...
· 四川绵阳首用QQ视频审结涉外离婚...
·   应重视同居家庭暴力
· 离婚房产分割的几个新问题
· 人身保险利益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哪些情形下法院不受理原告起诉离婚...
· 石家庄婚姻家庭离婚:离婚过错赔偿...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