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民法顾问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损害赔偿 | 医疗纠纷 | 消费者维权 | 涉外和基本理论  
离婚  
浙江宁波一未满20岁的未婚妈妈诉争女儿抚养权
作者:石家庄婚姻家庭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1/16 11:41:00

浙江宁波一未满20岁的未婚妈妈诉争女儿抚养权
作者: 何蒋勇   

    未满20岁的未婚妈妈夏某,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因感情生变,同居男友将孩子带走,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夏某诉至法院。1月14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特殊的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2005年,来宁波打工的16岁女孩夏某与同样在宁波打工的21岁男孩李某相识,二人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很快便坠入爱河并开始同居生活。不久夏某怀孕了,2006年6月,未满18岁的夏某生下女儿李莎,初入社会的年青情侣就此开始为人父母,2008年8月二女儿李静出生了。恋爱最初的激情很快被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消磨,抚养两个女儿也使得本来就不宽裕的生活更加拮据,这使得两人之间争吵不断。

  2009年7月,夏某因自觉与李某感情难以维持,便拿了1000元现金和一辆电动车,带着小女儿离开李某前往他处居住。同年11月30日下午,李某打电话约夏某在外见面,夏某到达后,李某强行将小女儿带走,从此音信全无,夏某经多方寻找无果。无奈之下夏某诉至镇海法院,要求判令小女儿归自己抚养,本案现正在审理中。

  镇海法院承办法官说,进行结婚登记是中国法定的结婚程序,申请结婚的人除了具备婚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外,还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国家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中国《婚姻法解释(一)》明确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而未办理结婚登记,起诉要求离婚,并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非婚同居是一种不稳定的两性关系,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而且男女双方在法律上并不享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例如抚养请求权、遗产继承权等,也使得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来源: 中新网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浙江宁波一未满20岁的未婚妈妈诉争女儿抚养权
下一篇:浙江宁波一未满20岁的未婚妈妈诉争女儿抚养权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婚姻调查取证最全法律知识
· 【2015年】离婚房产争议处理和...
·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普通程序转简易...
· 死亡抚恤金是遗属津贴不能作为遗产...
· 婚后一方所获得的奖牌、奖金是否属...
·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
· 婚内保证赔偿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石家庄律师在线解答:丈夫那方面不...
· 婚姻无效判决再审合理性探析
· 以“假身份”登记结婚的婚姻案件如...
· 对前妻父母尽孝多年 河北一丧偶女...
· 非法同居是指什么呢?
· 青岛法院规范审判程序 离婚案缺席...
· 通奸、嫖娼、婚外恋、网恋等行为是...
· 男方有病可否不承担子女抚养费
· 石家庄婚姻律师在线答疑:协议离婚...
· 四川绵阳首用QQ视频审结涉外离婚...
·   应重视同居家庭暴力
· 离婚房产分割的几个新问题
· 人身保险利益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 哪些情形下法院不受理原告起诉离婚...
· 石家庄婚姻家庭离婚:离婚过错赔偿...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