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土地征收和补偿  
律师代理土地案件,能打赢吗?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11/18 13:56:00

律师代理土地案件,能打赢吗?
“请问如果你们代理我们土地纠纷,能打赢吗?”、“你们敢跟政府打官司吗?”、“你们有几成把握?”,群众在土地法律咨询时经常会发出的提问。作为以代理土地案件为专长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对当事人如此的提问非常的理解,我们也愿意解答:
1、  负责任、注重诚信的律师不该承诺代理案件的结果,而更付诸于行动。
    “不包打官司”是律师制度设立以来就存在的职业道德与纪律。律师应该提供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方面的分析与意见,而不能承诺代理结果。因为,律师只是提供法律帮助的执业人员,他可以对结果从法律规定层面进行预见,但无法决定或改变审判或决定的结果。同时,法律的执行不仅受律师个人对法律理解差异的影响,还收法官等裁决者理解和执行的影响,甚至会受到对方当事人影响或行政、司法等方面的干预,律师从客观上也无法决定案件的客观结果。所以,如果律师对委托人承诺代理案件的最终结果只能说是一种主观愿望。讲诚信的律师即便内心有足够把握评估案件结果也不会对当事人作出代理结果的承诺。
2、  “能不能赢得土地案件”的关键在案件事实本身,巧妇难做无米之炊。
    律师是基于自身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对委托人提供的案件事实作出对委托人有利的法律处理,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固然重要,但若实现委托目的关键还是在于有利于委托人的案件事实客观存在。只要客观事实存在,具体主张又有法律依据,具体操作程序恰当、无误,维护权益自然顺利成章。当然,在当前的经济社会背景和法律环境之下,“错案”、“冤案”时有发生,但这不是我国法律实践的主流。尤其是敏感、重大的土地纠纷案件,司法和行政机关处理过程中都十分谨慎。党和中央政府也一再强调重视、妥善解决“三农”问题。总之,越是焦点、难点问题维权就越是讲究方式、方法,依法维权,才是捷径。
3、  律师代理土地纠纷应该是“化争止纷”,不是“代百姓和政府对抗”、“为政府制造麻烦”,不存在敢与不敢的问题。
    土地纠纷案件多涉及政府这是个客观事实,这是我国土地法律制度和经济建设的客观情况,不是刻意联系的结果。群众和政府的利益是一致的,只是着眼点不同、看问题角度不同,在具体工作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当然,这样并不能掩盖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侵犯农民土地权益之事。但无论起因如何,农民注重的是获得的客观的权益,这里就存在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区别。作为土地案件的代理人应当寻求政府和农户之间这两种利益的结合点,才能达到化解矛盾、停止纠纷的结果,维护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律师是法定的职业,代理案件有法可依;接受委托代理案件应当依法进行,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维护土地权益的道路我们会坚定不移的走下去。因此,从律师代理土地案件不应该存在敢与不敢,关键在于是否依法代理,主张合法诉求,方式得当。
4、  争取土地权益不存在胜与败,只是争取权益的多与寡
    土地案件尤其自有特点,维护土地权益,尤其是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案件中,处理该案件过程中存在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的博弈。自《物权法》实施后,私权利保护在立法上上升了一个大台阶,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就是私有物权保护问题;而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多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公权益至高无上,局部利益要为公共利益服务;加之,各地经济状况不平衡,有些地方财政能力有限,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利用公权力亲犯私权利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需要权利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权益与争取利益不同,权益是该项有的,利益可能是额外的。所以,农民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争取利益不同,利益不去争取可能是不多得或得更多,而权益不争取只能是受损失或损失更大。
5、  律师需要委托人的信任和理解
    总会存在契而不舍的人,这是一种生活态度!你能执着的追求正义和公平,那也希望你能给予律师信任。任何事都不会存在绝对的百分百,维权也是如此。土地纠纷是比较复杂的案件,关系到农民的重大利益,能影响到实际的生产产生活,如果通过我们的努力为您争取到了切实的权益,请您也不必太惊喜,因为这也不是偶然,于事、于人、于法之间;如果你的合法委托事项至今还没得到实现,说明我们的努力还不够,需再加把劲。和您一路走来,希望伴你走的更好!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逾期付息保护复利的法律依据
下一篇:土地管理13种违规违法行为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原创]房产证上是综合用地,向外...
· 农村流转土地抵押担保问题初探
· 土地流转中介的相关专业知识
· 什么是违法建筑?
· 河北省土地流转现状研究
· 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
· 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
· 土地增值税优惠:增值额的分别核算
· 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河北单列7000亩土地建设保障房
· 什么叫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具备哪些...
· 土地爷多被开发商拖下水 国土官员...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哪些内...
· 城中村改造要实现哪四个转变?总体...
·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
· 如何了解地价是否交清?
· 焦点解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 闲置土地"囤而不发" 专家称新规...
· 公法视角下的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用途或条...
· 土地补偿新标准
· 土地地价评估的专业知识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