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金融法律  
信用卡诈骗司法可异地管辖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8/26 17:17:23

信用卡诈骗司法可异地管辖

文章出处:金融市场 作者:李子君

  商报讯(记者 李子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对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近年来,使用伪造、过期或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和恶意透支的案件屡屡发生,给个人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

  《通知》称,近期,信用卡诈骗流窜作案逐年增多,受害人在甲地申领的信用卡,被犯罪嫌疑人在乙地盗取了信用卡信息,并在丙地被提现或消费。犯罪嫌疑人企图通过空间的转换逃避刑事打击。为及时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故就有关案件管辖问题做出上述通知。

  法律界人士指出,由于信用卡诈骗流窜性强,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实行“异地”管辖后,将有利于公安机关加快破案速度,降低受害人的损失。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海运保险金额为什么要加成10-30%?
下一篇:人身保险利益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有关负责人就《银...
· 信用卡违规套现的法律规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释义
· 疫情下金融债权业务的违约风险如何...
· 德国股份公司法
· 浅议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
· 西安: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 中国银监会表示对于五家大型商业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
· 融资商业计划书的基本内容
· 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
· 林华:金融科技与资产证券化
· 如何把控风险投资前沿法律问题
· 股权众筹在中国的发展及面临的法律...
· 人民币结算已扩大到非试点企业
· 农行副行长为银行暴利正名:存贷利...
· 银监会:信用卡未经激活不得收费
· 农行代卖银保产品涉嫌欺诈 储户存...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
·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
· 国 内 信 用 证 结 算 办 ...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