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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司法可异地管辖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8/26 17:17:23

信用卡诈骗司法可异地管辖

文章出处:金融市场 作者:李子君

  商报讯(记者 李子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对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信用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近年来,使用伪造、过期或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诈骗和恶意透支的案件屡屡发生,给个人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

  《通知》称,近期,信用卡诈骗流窜作案逐年增多,受害人在甲地申领的信用卡,被犯罪嫌疑人在乙地盗取了信用卡信息,并在丙地被提现或消费。犯罪嫌疑人企图通过空间的转换逃避刑事打击。为及时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故就有关案件管辖问题做出上述通知。

  法律界人士指出,由于信用卡诈骗流窜性强,给案件侦破带来困难。实行“异地”管辖后,将有利于公安机关加快破案速度,降低受害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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