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民法顾问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损害赔偿 | 医疗纠纷 | 消费者维权 | 涉外和基本理论  
人身损害  
好心搭乘致人损伤 虽无过错仍需赔偿
作者:石家庄赵丽娜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9/29 13:41:14

好心搭乘致人损伤 虽无过错仍需赔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讯 江某好心搭乘他人,不想却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搭乘人受伤,因此惹上了官司。近日,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被告江某赔偿原告程某经济损失1.2万元。

  2010年12月,江某驾驶摩托车到亲戚家做客,路上巧遇出门办事的好友程某,因顺路,江某便让程某搭乘其摩托车。时逢天刚下过雨,路面湿滑,江某驾驶摩托车在行驶途中不慎滑倒,致使程某摔伤骨折。事后,程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共花去医疗费及其他费用1.5万元。程某出院后要求江某赔偿损失,江某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搭乘程某,并没有过错,不应该赔偿程某的损失。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程某将江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摩托车属高速交通运输工具,驾驶者在驾驶摩托车时应承担较高的注意义务和保障其他乘车人员安全的义务,如发生交通事故,在无过错责任人的情况下,驾驶人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江某虽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但作为摩托车的驾驶者仍应对受害人程某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江某系出于好心无偿搭乘他人,根据公序良俗原则,可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汤华民 官胜根)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下一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武汉一被告人获刑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受害人在诉讼期间农业户口转城镇居...
· 被人追债人身受到威胁怎样保护自己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
·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计算方...
· 单位也不能随意拷贝个人信息
· 农村大学生命丧返程路 要求按城镇...
· 河北省2013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
· 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倒地死亡怎样定罪...
· 故意伤害案不当医疗行为介入的因果...
· 饮酒人突然死亡 共饮人担责赔偿
· 学生课间发生伤害事件该如何处理?
· 旋转木马致人受伤
· 被辞退女工发传单诋毁老板 构成名...
· 性骚扰向单位投诉不如重罚
· 最高人民法院对保监会关于新的人身...
· 医院被判赔偿卫生间内滑倒摔伤者损...
· 窗台高度不达标致醉客坠楼 宾馆赔...
· 邻里打架咬断手指 法官调解当庭支...
· “养宠物貂咬伤手 起诉宠物公司索...
· 利用QQ相约自杀腾讯公司不担责
· 十岁女生被撞折断门牙 学校未尽管...
· 提示牌不是免责牌商场自动扶梯夹伤...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