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民法顾问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损害赔偿 | 医疗纠纷 | 消费者维权 | 涉外和基本理论  
人身损害  
被打后就诊方知怀孕 孕妇做流产索赔被驳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3/1/4 17:17:53

被打后就诊方知怀孕 孕妇做流产索赔被驳
  中国法院网讯 (张阴朋) 李女士因琐事与邻居发生冲突被打伤,去医院就诊检查后方知已怀孕一月有余,因担心各项医疗检查会对胎儿造成伤害,李女士做了人工流产。后李女士将其邻居起诉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索赔治疗外伤及流产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近日,顺义法院审结该案,法官认为李女士进行医疗检查等与其流产并无必然联系,驳回其该部分索赔请求。

  李女士称,其与王先生为东西居住的邻居。2012年5月11日, 王先生的妻子张女士在两家宅基地之间的空地上挖坑,李女士见后上前阻止,二人发生口角。王先生在一旁见状,与张女士共同对李女士进行殴打。随后警察到场制止。当天李女士到医院就诊,才知道自己怀孕已有一个多月,因入院检查可能对胎儿有害,所以不得不中止妊娠。李女士称,自己已满35岁,也符合国家要二胎的政策,此次因打架受伤堕胎给其造成极大精神损害。故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先生赔偿各项损失合计4.9万余元。

  王先生则称,当时其妻子正在挖坑。李女士不让挖,并和张女士互骂,随后打了张女士两个嘴巴,两人扭打在一起。因见张女士打架吃了亏,且是李女士先动手打的张女士,所以自己才上手帮忙。当时并不知道李女士已经怀孕,对于造成的结果应由李女士负全部责任,故不同意李女士的请求。

  庭审过程中,法官向有关医疗机构核实,一些药物确实标示了“孕妇慎用”等警示,入院的一些检查也存在有辐射的问题,但根据目前的医疗技术条件,上述对胎儿的影响仅限于“可能”的范围内,并非确定会有不利影响,所以在医学上服用药物、进行检查与流产之间并无必然联系。

  最终法院对于李女士治疗外伤的损失予以认定,并要求王先生按责分担1600余元;对于其流产相关损失的赔偿请求予以驳回。

  承办法官表示,侵害人身权应予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该侵权行为有几个要件,其中之一便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本案调查的情况看,王先生对李女士进行殴打的行为与李女士堕胎之间并非必然因果关系,李女士主张的堕胎相关费用并无法律依据,故法院依法对其该部分请求予以驳回。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女车手参加相亲节目 队长诋毁被判微博道歉
下一篇:李宇春名誉权纠纷被告管辖异议被驳回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受害人在诉讼期间农业户口转城镇居...
· 被人追债人身受到威胁怎样保护自己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
·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计算方...
· 单位也不能随意拷贝个人信息
· 农村大学生命丧返程路 要求按城镇...
· 河北省2013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
· 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倒地死亡怎样定罪...
· 故意伤害案不当医疗行为介入的因果...
· 饮酒人突然死亡 共饮人担责赔偿
· 学生课间发生伤害事件该如何处理?
· 旋转木马致人受伤
· 被辞退女工发传单诋毁老板 构成名...
· 性骚扰向单位投诉不如重罚
· 最高人民法院对保监会关于新的人身...
· 医院被判赔偿卫生间内滑倒摔伤者损...
· 邻里打架咬断手指 法官调解当庭支...
· 窗台高度不达标致醉客坠楼 宾馆赔...
· “养宠物貂咬伤手 起诉宠物公司索...
· 利用QQ相约自杀腾讯公司不担责
· 十岁女生被撞折断门牙 学校未尽管...
· 提示牌不是免责牌商场自动扶梯夹伤...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