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经济犯罪  
职工向单位购买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3/18 17:15:00

职工向单位购买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购置单位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定性和处理,目前法学理论上无章可循,各地处理又没有统一的标准。

有观点认为:单位出售给本系统职工优惠价商品房是针对特定人的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有观点认为: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决定归属时,应判归所在售房单位一方所有,由其补偿另一方出资房款的一半。

有观点认为: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无可置疑,但在离婚时,判给谁方使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比照双方的实际需要,同时应按整套商品房的市价进行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执行民事政策的意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各自或共同继承、受赠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劳动所得的收入”对于单位职工而言,除了日常工资外,还应包括各类奖金、补贴、单位分发赠与的实物等福利及八小时以外的劳动收入,当然也包括单位为职工购房所给的补贴,因此处理离婚时,仅对夫妻购买商品房的优惠价进行分割,不认定差额补贴部分是不公平的。

例如:一对夫妻,丈夫是某行政单位职工,妻子是司法部门职工,93年,妻子所在单位向职工出售价值7万元的商品房一套,单位补贴3万元,夫妻俩出资4万元购得此房,后因妻子单位支付了巨额购房补贴,每年奖金就少了,基本不发奖金,而丈夫单位未行房补,奖金可观,成为夫妻储蓄的主要来源。嗣后,夫妻因感情破裂要求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家庭存款各占一半,房子判归女方所有,女方补偿男方购房款的一半2万元,男方不服提出上诉,显然上诉是有理由的,女方单位给的购房补贴与男方单位发的奖金是同一属性的,理应一视同仁。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集资建房”与“优惠价商品房”的区别,虽然集资建房也是国家、单位、个人,或者单位与个人共同出资,集资建房以国家、单位出资为主个人出资为辅,权属国家或集体所有,出资个人只有使用权或部分产权,分割时应就个人出资部分进行分割。

还有购买期房,预付部分房款,以后按揭分期付款,在付清房款取得产权证书前,夫妻离异,应按已付款项进行分割,不能以整套房价分割。当然取得房子的一方支付已付款的一半补偿给对方后,应履行日后的按揭还贷义务方可取得全部产权。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职工向单位购买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下一篇: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种类及其法律规定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中国拟出台司法解释明确黑客攻击案...
·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
· 律师在线答疑:上诉人能减少诉讼请...
· 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样本...
· 律师视点:换妻游戏涉嫌聚众淫乱罪
· 刘志军胞弟刘志祥被曝已由死缓改为...
· 中国私募基金(PE)第一案 黄浩...
·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继承问...
· 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时会罚款吗...
· 网吧电脑系统有漏洞 收银员职务侵...
· 风险投资与非法集资区别何在?
· 石家庄律师在线答疑:遗嘱继承和法...
· 陕西:涉案5746万元的保健品超...
· 河北(石家庄)商务律师团队办理离...
· 中国移动四川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李...
· 窃取竞争对手软件数据江阴两黑客获...
· 石家庄律师:离婚过错方精神损害赔...
· 石家庄律师在线办公之:教您打离婚...
· 登报声明脱离父子关系,具有法律效...
· 最高检公安部发布经济犯罪立案标准...
· 职务侵占近20万 男子挥霍几尽获...
· 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 两...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