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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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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家庭暴力的7种误解 |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4/2 11:13:00 |
误解1.我们这里没有家庭暴力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庭暴力不被看作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丈夫打老婆似乎是天经地义,导致社会长期以来对家庭暴力熟视无睹。
家庭暴力还通常只被理解为“野蛮殴打”、致残致死。其性攻击、婚内强奸、辱骂侮辱、经济封锁、限制人身自由、孤立妻子等行为均不被看作是典型的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在日常生活中的发生率在想象中被减少了。
家庭暴力通常发生在私人场所,如果当事人不了解何为家庭暴力,或迫于生存压力和精神压力不愿意公开或有意隐瞒,家庭暴力将不被人所知。
中国妇女研究者自1995年以来一直在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多次调查采用的家庭暴力定义不同、样本不同,其百分比也不同,但都显示了家庭暴力的存在。并且大多数研究者认为,显示出来的家庭暴力其实是“冰山的一角”。
2002年中国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在各地热播,在一定程度上普及了家庭暴力的概念。北京红枫妇女热线的家庭暴力投诉电话比例因此迅速上升。 误解2.家庭暴力是个人隐私。
家庭暴力不是个人隐私,而是社会公害。因为它侵犯了妇女的人身权利、健康权利和个人发展的权利,强化了性别不平等的环境,损害了妇女的尊严,所以它必须得到禁止。
同时,家庭暴力不仅严重地影响了妇女的发展,也影响了生活在暴力家庭中的青少年的健康发展。
基于性别的暴力是一个人权问题、妇女健康问题和发展问题。目前,妇女运动已经将这个隐蔽的、私人领域的问题变成一个公共问题。许多国家政府受其影响已经制定或颁布了有关禁止对妇女暴力的法律。除此之外,基于地方或社区的反对对妇女暴力的民间网络也开始介入其中。但是,结束对妇女的暴力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这个议题也被提到国家和国际的政治议程中。 误解3.中国尽是“妻管严”,还有女的打男的呢,为什么不说老婆打丈夫的事情?
中国的确存在着“老婆打丈夫”的家庭暴力,也有一些男人在遭受暴力之苦,但是:
● 从统计上说,丈夫打老婆的数字要比老婆打丈夫的数字要高得多。二者不是1比1。即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主要是妇女。
● 丈夫打老婆,作为一种传统,是被广泛认可或默许的,通常被社会看作正常的现象。因此,以前很少提出丈夫打老婆是个问题。但如果是老婆打丈夫,则传统是不认可的,也会被社会认为是反常现象,因而容易被提出来作为问题解决。同样,“妻管严”也因为是反常被提出来。多少年来,男人在家庭中具有支配地位,从来没有人提出“夫管严”。
● 丈夫打老婆,是与妇女的从属地位相联系的,具有文化、历史根源的系统的对妇女的深刻歧视,是性别不平等的表现。
作为家庭暴力,“老婆打丈夫”行为自然应该得到社会干预,有一例就应当处理一例。但我们应当看到,“老婆打丈夫”不是基于性别的、系统的对男性的歧视行为,而是个别行为,也更容易得到社会的谴责。我们之所以特别关注“丈夫打老婆”,不仅因为它是基本性别的、系统的暴力,也因为女性社会地位较为低下,在遭受暴力之后其物质资源、信息资源相对匮乏,更需要社会支持。每一个民间网络都有自己的工作重点。我们的反家暴网络的工作重点是禁止基于性别的家庭暴力。 误解4.为什么受暴妇女不离开丈夫?
看来还是愿意留在丈夫身边,要不就是受虐狂。
事实上,受暴妇女“选择”留在家里有很多原因:
● 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
● 孩子需要照顾;
● 长期处在被控制、虐待的状态下,缺乏独立面对社会的勇气;
● 害怕施暴者报复,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全;
● 也怕连累家人与朋友的生命安全;
● 认为离婚是一种耻辱
● 离开家没有地方可去
● 试图离开过但遭到更强烈的暴力
● 试图离开时没有得到社会支持,结果陷入更深的困境等等。
受暴者不离开原有的家庭有很多理由。不离开并不意味着(1)他们不想离开;(2)这种情况她们可以接受;(3)她们喜欢受暴,而是因为离开可能对她们来说要经历更大的风险。当她们试图离开时,如果没有社会保障她们的安全和人身自由,或者未能获得基本的生存条件,她们就很难选择离开。
要想摆脱家庭暴力,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能够说出所受到的伤害,并认为这种伤害是不能接受的;有安全的去处;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受到保护;在经济上和社会上能够生存下去。很少有妇女无需支持便可离开;这种支持可能来自家庭成员和朋友,也应该来自政府和非政府机构的支持和行动。
一提到家庭暴力,人们常常问:“为什么妇女不离开?”,而很少问另外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更重要——“为什么男人要伤害他们的伴侣和孩子?” 误解5.家庭暴力发生在文化落后的农村地区,施暴者大都是没有文化的人。
事实上,家庭暴力发生在农村,也发生在城市。社会各阶层均有家庭暴力发生。很多国家的调查表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可能是家庭暴力的施暴者。是否会发生家庭暴力,不取决于何种文化程度,而取决于对性别平等的认识。 误解6.大多数被打的妇女也有过错
一些人强调妇女被打是因为她们作了错事、未尽到妻子的责任、爱唠叨、跟丈夫斗嘴、不服丈夫等等,使丈夫不得不打她。但在一个民主文明的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安全。女人做的事情男人不满意就该挨打,是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的反映,是对女性的歧视。 误解7.施暴者“有病”
谈到施暴者失去理性地殴打妻子,很多人会说,他们“有病”,包括精神病、心理障碍等。事实是施暴者“有病”的只占极少数。大多数是人格上有问题,如大男子主义、对女性有强烈的占有欲、缺少自信、有不良嗜好等。“有病”成为他们施暴的借口。其实,施暴者对其暴力行为是有一定控制和选择的。如果真的有病,他就也会同样在公共场所或工作单位对任何惹他们生气的人施暴。但他们并没有这样做。他们的暴力对象仅仅是对他们生存和发展构不成任何威胁的、被他们看作是“私有财产”的妻子或同居伴侣。来源:中国离婚诉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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