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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合同律师:货物运输方式及其运费计算
作者:河北石家庄合同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5/17 14:03:00

货物运输方式及其运费计算

 

  关于货物运输方式

  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集装箱。

  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件重10公斤以上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铁路集装箱按箱型分有1吨箱、5吨箱、6吨箱、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

  铁路各货运站的营业办理限制不尽相同,应注意查询。

  ★关于货运计划

  铁路目前仍实行计划运输。所有铁路运输的整车货物必须纳入货运计划。

  货运计划分为集中审批(原计划内)和随时审批(原计划外)两种。

  整车货物运输由托运人提出订单,零担、集装箱订单由车站提出。

  订单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能够核准的次月货源应力争在当月的19日前向发站提出订单,以便铁路纳入集中审批。

  纳入集中审批的最大优势是将次月铁路限制口对您发货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关于货运计费

  货运运输费用包括主业收费及其他收费。

  主业收费包括货物运费及杂费,运费按品名(运价号)及里程确定,杂费按实际发生核收。

  铁路货物运输费用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在车站营业场所均有公告。

  货运收费不允许使用非正规收据核收。截留运输费用是违法犯罪行为。

  为方便企业货主,各货运站目前已实行一个窗口、一张支票、一次结算,相对固定的发收货人也可采用预交户的形式结算。

  ★关于保价运输

  货物保价费用按保价金额乘以所适用的货物保价费率计算。绝大部分货物的保价费率在1‰~4‰之间。

  保价费支出仅是您全部运输费用中的一小部分,当您运输的物品发生丢失短少等意外情况时,保价运输是维护您正当权益的最佳选择。

  按保价运输办理的货物,托运人应以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保价,货物的实际价格以托运人提出的价格为准。

  保价运输与不保价运输、足额保价与不足额保价,在货运事故处理时是有很大差异的。

  ★关于发货时的注意事项

  您填写的货物运单是您与铁路签订的运输合同,运单内容填写的准确性对到站及时向您发出催领通知有很大的帮助。

  运单中收货人名称的填写十分重要,收货人是个人的应与本人的身份证姓名相吻合,收货人是单位的应与公章及单位全称相吻合。

  您填写的领货凭证内容应与运单填写内容一致,避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领货凭证您应妥善保管,它是收货人在到站领取货物的重要凭证,一旦丢失会给收货人在到站的交付手续增添很多麻烦。

发货切忌匿报品名及超重,铁路部门一旦发现除补收运费差额,还要核收违约金,如造成行车事故还要追究有关人的法律责任。

  ★关于到货时的注意事项

  货物发出后,收货人可持领货凭证在到站的货运部门查询,如货物未到,您可要求有关经办人员在领货凭证背面加盖车站日期戳以证明货物未到。

  货到后如发现货物有丢失、短少、破损等情况,您有权要求到站出具证明现状的记录,以便依此作为向铁路提出索赔的依据。

  一旦您在离开货场后才发现您的货物有破损、短少等问题,您就失去了向铁路提出赔偿的权利。

  对确属铁路责任的事故,铁路目前实行“先赔付,后划责”的规定,即首先向赔偿要求人赔付,而后再进行铁路内部责任的划分。

  您去领货时应携带领货凭证及本人的身份证,收货人为单位时还需携带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一旦您的领货凭证丢失,您应按铁路关于担保的有关规定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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