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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司律师:国家新版旅游合同6月实行
作者:河北石家庄公司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6/1 14:51:00

国家新版旅游合同6月实行

来源:杭州日报网 作者: 边晓丹

旅游不像一般的商品,可以“先尝后买”。只有等你亲身体验后,才知道“这商品”到底合不合你的意。而今后,你的旅游质量将得到更多的“事前保证”。6月1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新版旅游合同(下称“新合同”)即正式施行。

  从“外表”上来看,新合同比老合同足足厚了2倍多,而从内容上来看,新合同则事无巨细,游客权利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新合同对旅游活动中的解约、违约、突发事件等等可能引发纠纷的情形,尽可能地做出合情合理的约定,将购物活动和需要另行付费项目活动等最易引发纠纷的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同时,合同还对旅游者履行文明旅游、遇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后配合旅游经营者避免损失扩大等项义务做出了规定。

  记者同时获悉,更加本土的杭州新版旅游合同也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当中。

  【新合同、新规定解读给你听】

  解读一:模糊字语不能再用

  “乘坐豪华大巴,入住准四星酒店,具体行程及价格仅供参考……”这些不少旅行社用来忽悠游客的文字游戏今后不能再用了。

  新合同规定:为避免目前一些旅行社对相关的服务标准说出模棱两可的解释,规定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时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此外还规定,住宿服务安排以及标准需要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标注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而用餐也必须标明用餐次数、地点和用餐标准。

  解读二:旅游合同可以转让

  游客陈先生和一家旅行社签订了一份去海南的旅游合同。但出发前没几天,陈先生临时接到单位的一个重要的公干,海南之行肯定泡汤。正巧,陈先生得知他的同事小刘很想去海南玩,所以,陈先生向旅行社提出,是否可以将他的名额转给小刘。但由于时间紧张,旅行社提出违约金要求,双方协商未果。

  在老合同中,旅游合同是不可以转让的,所以,旅游前遇到突发事件,临时走不了,对游客来说,是件很头疼的事情。

  新版合同中对此做出规定: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解读三:拼团、转团要事先告知

  不少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报名某家旅行社的旅游团,直到成行才发现,自己被“拼”入了另一家旅行社的大团。

  新版出境游合同明确要求,出境社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游客在出发前(不含当日)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出境社全额退还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

  解读四:购物次数不能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

  刘女士喜欢旅游,但是旅游过程中,不停地进购物点却让她很扫兴。“不少团价格不高,但是要进很多购物点,有些时候,一天就要进好2个购物点,看风景的时间都用来购物了。”而且,刘女士说,不买东西的话,还要遭到导游的白眼和挤兑,真是花了钱还要买气受。

  在新合同中,对国内旅游的购物安排有了限制,“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之前实行的旅游合同也有购物次数的规定,但是一般都规定“一天一站”,比方说行程是5天的话,旅行社一般都会安排5站购物活动,即一天一站。如果按照新合同规定,5天的购物次数就不能超过3次。

  解读五:游客买到假货,旅行社要先赔

  今年2月底,约有500多名消费者,向浙江康辉旅行社投诉,要求退掉他们于去年11月,参加康辉组织的港澳专列在珠海、香港等地买的珠宝首饰、数码产品,因为有部分假货和质低价高产品。经过旅游部门、旅行社和消费者的多次协商,有关方面陆续开始退款。

  新合同对买到这一点则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如果游客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场所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游客提出索赔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游客进行索赔,自索赔之日起超过60日,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旅行社应当先行赔付。

  同时,新合同还规定,签订旅游合同时,旅行社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如旅游者明确表示不参加,旅行社要将相应情况写入合同的《专用条款》。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对于未经游客确认,旅行社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旅行社要自行承担自费项目的有关费用。否则,旅行社根据情节,支付给游客不同数额的违约金。

  解读六:游客违约也要承担责任

  旅游合同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国家新合同范本中还规定了旅游者的违约责任,在国内游中,旅游者在出发前7日到4日(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按旅游费用总额50%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60%;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80%。

  【杭州还将起草更为细化的旅游合同】

  作为旅游大市,在国家新版旅游合同的基础上,杭州旅游部门、行业协会还将起草更加细化的“杭州版旅游合同”。

  “制定杭州本土的旅游合同,是为了更好保障杭州市民、游客和旅行社的权利。”杭州市旅委副主任张鸿斌表示。

  杭州市旅行社行业协会是这份合同的起草单位。秘书长王立军说,这份合同正在最后完善中,请杭州市旅委、杭州市旅游质监所的法律顾问推敲部分细节。他表示,相比国家旅游局的新版旅游合同范本,杭州市的旅游合同考虑了本地旅行社的具体情况。在杭州版本的旅游合同中,对游客的权利有更多细化体现。对购物点,老人、未成年人参团规范和游客健康情况等都有细节描述。

  杭州市旅游质监所所长徐连宏表示,杭州旅行社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国家新版旅游合同,制定自己的旅游合同,“这些合同都要经过工商审批,旅游报备。”如果市民参团出游若发现旅行社使用不合规范的合同的话,就可直接向杭州市旅游质监所举报。

【理性消费,快乐出游】

  当然,有了新合同,游客的出行将变得更有保障。当然,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也要学会理性消费。找正规的旅行社,并仔细阅读旅游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记录下来,以便今后向有关部门投诉。反之,旅游者的协议变更,如暂时离团、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最好达成书面协议。

  购物时旅游的六大要素之一。出游购物能带给旅游者更多的乐趣。但是,旅游者购物一定要量体裁衣。特别是旅游区的商品一般比普通商店的定价要高一些,建议旅游者不妨购置一些有特色的纪念品,既可满足购物欲望,又给自己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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