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梅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杰出贡献:
一、她以开拓者的勇气成立了中国第一家妇女法律援助与法律研究的NGO——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1995年12月,受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感召,郭建梅毅然辞去公职,创立了中国第一家民间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2010年4月更名为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NGO的运作模式开展民间法律援助,致力于从法律的角度维护妇女的权利。15年来,中心共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案件8万多起,代理包括集团诉讼和公益诉讼在内的案件近3000件。中心为当事人争取了2000多万的财产权益,并为数万妇女赢得了平等工作权、公平的婚姻家庭权利,为大量遭受家庭暴力和性骚扰的妇女讨回了公道。中心已成为中国妇女维权领域的一面旗帜。
二、她以探索者的勇气不断开拓妇女维权和公益法的新领域
面对妇女维权多元化的需要,郭建梅及其领导的中心积极拓展妇女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的新领域。中心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内涵,将典型性、有代表性的妇女权益案件和性别歧视案件纳入了中心法律援助的范围,将推动立法政策改革和社会变革作为开展公益诉讼的目标,办理了大量的影响性、战略性案件,范围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职场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针对妇女的暴力等妇女权益的重点和难点领域。此外,2005年4月,中心创办了“妇女观察•中国”,旨在从NGO的角度对中国妇女权益保护状况进行调查、研究、观察、分析、评价和检测,发出中国民间的声音;2008年,中心与国内知名企业合作,在全国建立了首个企业防治职场性骚扰机制,现已推广到7个企业,为有效防止职场性骚扰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2007年3月,中心发起成立了妇女权益保护公益律师网络,并于2009年3月拓展为中国公益律师网络,目前已有400多名律师加盟网络,涉及全国160多家律师事务所,共承办涉及妇女权益领域的重大、典型、疑难案件50余件,范围涵盖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在社会上引起了良好的反响。网络在推动公益律师队伍发展、整合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与公益诉讼资源、推动中国妇女权益保障事业和公益法发展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她以挑战者的勇气面对社会、法律环境的压力,为妇女等弱势人群权益的维护及法制的进步而不懈努力
15年来,她面临巨大的困难和压力:一是中国传统“一元化”的领导模式和观念使得社会对NGO产生了认识上的排斥和不认同,这种观念阻碍了政府和社会与NGO的对话、交流与协作,对中心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二是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司法机制和执法环境的障碍,行政干预司法和地方保护、行业保护的影响,这些给中心的工作和郭建梅本人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压力,她甚至多次遭受人身危险和威胁。三是社会公益意识、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使得她和她的同道者受到不解和误解,这种不理解又成为一种障碍和阻力,而郭建梅用极大的勇气面对、承受和战胜这些压力和挑战。她不仅以行动为中国妇女权益的改善和公益法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她也以自己的精神鼓励了越来越多的法律人参加到公益律师的行列中来,成为中国公益律师的引领者和榜样。
2009年9月,她创建了中国第一家专门的公益律师事务所,积极推动中国公益律师的专门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她为自己设定的人生目标是:成为中国第一代优秀的、有影响力的NGO人和公益律师。
四、成就及荣誉
郭建梅和中心取得的工作成绩以及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力和社会价值赢得了社会、有关部门和领导以及国内外同行的赞赏和肯定,获得了诸多荣誉。2005年,郭建梅与全球千名杰出妇女共获诺贝尔和平奖集体提名;同年,获得《南风窗》杂志“2005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奖,并被《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列入2006公益维权年度人物候选榜;2006年获得中国第三届公益事业发展论坛颁发的“公益楷模”奖章;2007年荣获中国第四届公益事业发展论坛颁发的“中国法律界2007十大社会公益人物奖”、2007年美国旧金山法律援助协会颁发的“公益律师年度人物”奖及美国“重要之声”组织颁发的“2007年全球女性领导者”奖;2009年荣获“女性成就梦想2009 COSMO时尚女性”年度大奖,并于 2010年度获西蒙•德•波伏娃女权奖;2010年3月,获得“2010年度国际妇女勇气奖(IWOC)提名,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正义网评为“中国十大正义人物”之一;2010年中国优雅典范人物评选中,被评为最具代表性的“优雅典范女性之一”。
走过十五年的民间公益维权之路,郭建梅经历了过多的艰难和挫折,观念上、经费上、人力上以及作为弱势群体诉讼代理人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压力,这是其他商业律师及其他行业工作者所无法想象的。有媒体评价她是“孤独的理想主义者”、“精神社会的先行者”。
郭建梅及其机构所从事的事业惠泽中国广大的妇女群体,尤其是生活在社会下层、文化程度不高、无力保护自己的妇女弱势群体。这些受益,包括实体性权益的实现和精神层面的提升,而作为受益者,她们又将其所获的知识和意识向社会播撒。同时,通过倡导及宣传工作,在立法和政策制定层面上的推动和制约,受益者将辐射全国。她以其对民间公益妇女法律事业的执着、激情和奉献以及充满活力的开创性工作理念和策略,逐步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并且越来越多的公益法律人和机构跟随而来,为中国的弱势群体维权和法制事业的发展而奋斗,这是她作为中国第一位专职公益律师对国家民主法制的进步和维权事业的发展所作出的杰出而特殊的贡献。
五经办典型案件:
1
六推动立法尝试
七提供律师法官交流平台尝试
(内容在不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