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4日,深圳罗湖法院法庭,被告宋山木被判强奸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4年。南都记者 徐文阁 摄
昨日上午,11位国内知名的刑法、妇女法、刑事诉讼法专家以及社会学专家在北京的一个研讨会上,对宋山木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宋山木上诉理由、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这次研讨会由宋山木案受害人罗云的公益诉讼律师郭建梅和李莹所在的北京众泽妇女法律中心和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主办。
众泽妇女法律中心主任郭建梅表示,办这个会的目的,就是为了回应1月6日宋山木委托律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抹黑受害人。“同时也给社会,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从舆论上来给予一种澄清和解释。”受害人罗云也短暂出现在研讨会现场,感谢相信她并帮助她的人。
“不能要求像烈妇烈女宁死不从”
众泽妇女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李莹介绍案情时,表示认同罗湖法院对宋山木案的定罪和理由,法院并未将“是否反抗”作为强奸成立的必要条件,而是结合了当时的封闭陌生环境、双方无感情基础、罗云事后的悲伤反应和报案过程,判定性行为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这一点,也得到在场专家的一致同意。
曾经参与起草《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法学家、人民大学教授杨大文在会议开始时表示,在强奸的认定上,最本质的特征是违反受害人的意志用暴力、胁迫和其他的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时代在进步,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能再以“是否(肢体动作)反抗”为必要条件,“不能像古人要求烈妇烈女那样去要求当代的女性,以死相拼甚至宁死不从;这样是不符合妇女的人身权利保障的要求的。复杂的权力(关系)发生作用的时候,即使是温柔的强奸也仍然是强奸。”
“强奸的目的是精神控制”
刑事诉讼法专家、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张荣丽表示,强奸的功能有四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发泄性欲;第二个功能是征服,如战争中的强奸;第三个功能是报复,多发生在分手情侣夫妇中间。”
“最后一种就是精神控制作用,强奸的目的,在于和受害人之间建立一种特殊的不同于他人的特殊关系,并且使这种关系稳定化。以便于加害人从这种特殊关系中获得利益。宋山木案就是典型的控制,他不仅强奸受害人,而且培养她们做分校的校长。这在山木集团就成为了他管理企业的一种有效的模式。所以我觉得这个是他强奸的根本目的,在于各种精神上的控制。”
精神损害赔偿应该支持
李莹认为法院量刑偏轻,她基于在女性经期进行性侵害、利用职务优势胁迫、不认罪等理由,认为量刑应该在五年以上。
张荣丽认为,宋山木在经期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虽并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法定从重情节,但对于妇女特殊生理期的保护,在劳动法、妇婴保健法,还有甚至在刑事程序法当中都有相应的规定,她建议刑法修法的时候,将这个要素考虑进从重情节。
对于最后法院判决赔偿金仅包括罗云实际损失的医疗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在内的4205.87元,而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法学家们的意见也相当一致:应该支持,但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很难做到,只能期待将来修法。 采写:南都记者 李思磐
交锋
1月6日宋山木方新闻发布会
公诉机关一共提供了7类45项证据,我们进行了逐一质证,除了罗云本人陈述外,其他都无法直接证明两人发生关系是强迫、胁迫”。
——— 宋山木代理律师甘勇明
昨日,法学专家北京研讨会
法院并未将“是否反抗”作为强奸成立的必要条件,而是结合了当时的封闭陌生环境、双方无感情基础、罗云事后的悲伤反应和报案过程,判定性行为违背了受害人的意愿。 ——— 法学专家认同罗湖法院一审判决
焦点
关注“潜规则”有助推动立法
几乎所有法学家,都注意到宋山木案中,特殊的、压迫性的企业管理制度,对案件后果的影响,多位专家认为,对这个环境的分析,在将来推动立法、修法上具有参考意义。
中科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学教授屈学武表示,宋山木案“虽然看起来很有欺骗性,但其实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强奸案。”因为法律规定强奸不必然以暴力为后盾,“我是个老板,你要是不就范,我就让你丢工作和丢饭碗,这就是胁迫了,张扬你的隐私、过去的不良记录,也是胁迫,胁迫可以是物理性的强制,也可以心理性的强制。”
郭建梅表示,15年来,他们的团队办理了很多性侵害案件,其实绝大部分都是属于“软暴力”控制关系,且利用权力来实施性侵害的个案有增多趋势。
而与会的妇女权益工作者、独立媒体人吕频建议,“有必要考虑对山木公司,对这样的一个内部通过职务的权力支持性暴力的公司,进行问责,这可能是问责的第一步。”
爆料
有人请专家论证支持宋山木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在会议中透露,13日晚上,有最高司法机构中某人士给他电话,约他召集全国最顶尖的法律专家,组织一个关于宋山木强奸案的“高层次的论证”(支持被告方)。
不过赵秉志表示,他忠告这个朋友放弃组织支持宋山木的法学专家研讨会。赵秉志表示,他选择来到这次研讨会(昨日的会议),是因为看了判决书之后,他认为在现在的法制条件下,判决是“站得住”的。并且,他认为这个案子“是一个大是大非的事情,有着重大社会意义和公益价值。”
声音
“我要让全国的女孩子都知道怎么去保护自己,我也要让全社会看到,公正还是在的。我可以为我说的话负责,我也不会退缩。”
——— 受害人罗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