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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网络中标项目经验交流发布会举行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2/13 14:53:00

反家暴网络中标项目经验交流发布会举行
来源: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 作者:刘小娟
2010年3月13日,反家暴网络召开《项目经验交流暨受暴妇女需求调查报告发布会》。会议包括二个部分:调查报告发布和结项经验交流。出席会议的嘉宾有美国律师协会北京办公室主任卢炫周,翻译谭琪女士,网络理事会主席陈明侠女士,项目顾问李洪涛女士,报告的执笔人石彤老师,以及所有项目执行者、参与人。中国日报,北青报,中国社区网络,环球时报等媒体记者到会,了解和关注《受暴妇女需求调查报告》发布。
受暴妇女支持联合倡导项目,利用网络的特点,分布全国各地的7个不同机构聚焦在社会性别平等的理念下,资源共享,互相促进,最终完成了受暴妇女需求的调查报告。虽然调查面不够广,还有需要继续提升,但7个机构共同参与完成体现了网络成员间的合作精神。
这份报告历时近一年半时间,旨在了解受暴妇女的需求,找出目前对受暴妇女提供服务中存在的空白点和差距,尝试比较7个地区的受暴妇女的需求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和上述7个合作机构对受暴妇女需求的理解,为受暴妇女支持研究和政策倡导提供依据,推动国内的受暴妇女服务工作。本调查先后对7个地区的42名学员进行了试调查,获得了反馈意见,对问卷进行了修改。本调查对上述7个地区的7个机构或其他机构中寻求帮助的受暴妇女进行了正式调查,获得473份问卷。
调查报告显示,在受暴妇女的需求方面,排在前三位的是“妇联”(27.0%),“派出所/110”(20.6%),“居(村)委会”(12.5%),这三个机构是受暴妇女在暴力发生后希望得到服务的主导机构。受暴妇女希望得到的具体服务主要有:“制止对方暴力,但不离婚”(16.9%),“对施暴者进行矫治”(16.5%),“情感支持”(14.8%),“离婚”(12.6%);针对受暴妇女希望对待施暴者方式比例依次是:“说服教育”(24.3%),“心理辅导”(15.1%),“离婚”(14.2%),“警告”(8.8%),“强制治疗”(7.6%)。建议在中国国情下,力图使双方当事人都受益的方法之一是,利用中国特色的“调解”,沿用“调解”之名,站在利益向妇女倾斜的立场上,从性别平等的视角,同时解救“施暴者”的角度进行干预。加强多机构有机制保障的通力合作,达到“制止对方暴力,但不离婚”的目的,满足受暴妇女的需求。
回顾2007年,反家暴网络在项目管理方面,采取了招投标方式,成立了项目招投标小组负责网络的项目招标,使项目管理更加规范;在网络工作领域方面,工作人群面向青少年,同时开展同性恋间暴力以及艾滋病与性别暴力间的关联性等研究,保证反家暴工作的可持续发展。2007年共有16个机构中标,执行10个项目(其中的联合项目是由7个机构共同执行)于08年全面开展并陆续执行。2008年项目继续招标,经过招标小组严格审议,2个中标项目。现在受暴妇女支持联合倡导项目、青少年教育项目及农村城市社区反对家庭暴力司法执法推进三个议题所有项目均已顺利结项。
前后共18个项目执行人及主要参与人在经验交流会中都感慨万分,分享各机构项目的最大特点、收获。对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经历的困难和坎坷,似乎都是一笔带过。湖南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吴志玉介绍与省高院合作完成的《加强对受暴妇女司法保护》项目,着手第一步是从各级法院收集了民事案件129件,刑事案件50件,每一个案件均有详细的问卷统计和原始判决书,形成了《“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司法保护”项目案件分析调查报告》 。根据调查报告,项目人员分别去基层法院、女子监狱等进行考察,收集到多方论证资料,经过反复磋商努力,于2009年4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33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印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试行。
《指导意见》一是在立案环节中,为受害妇女口头起诉和减免诉讼费用提供便利。二是在刑事审判中,重点对“以暴制暴”的女性被告人规定从宽量刑、减刑和假释。三是在民事审判中,重点对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子女抚养等事项,作出有利于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规定。四是在执行方面中,通过采取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积极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五是在证据采信上,着力解决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取证难”问题。六是在人身保护上,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受害妇女在诉讼过程中再度遭受家庭暴力侵害。七是进一步加强联合调解机制、专门合议庭和法官培训等工作。它是全国第一个由省级法院专门就家庭暴力案件的审理出台相关意见。
通过执行项目,对各执行机构、个人发生了一些影响及变化。例如,提高组织的影响力,扩大了合作伙伴,培养了一批人、机构能力,调整了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方向,开阔眼界,加大服务力度,服务效果。
个人通过执行和参与项目,个人发展目标更明确、社会性别意识、法律意识的提升。结合网络第四期战略规划各项目执行方积极踊跃的提出针对网络发展的建议以及下一步的行动计划。希望能开展妇女自助小组的能力建设。希望能运用社工方法,运用到工作中,加强工作。现有的资源,包括乡村妇女干部队伍,女律师,女心理咨询师。可以利用现有资源,进行妇女自助小组心理咨询。希望加强男性参与。愿意针对男性施暴者进行培训,可以从以往投诉的女性受暴者的丈夫作为培训对象,可以协同警察参与。目睹儿童的关注。可以和教育部门合作,针对以往前往妇联投诉的妇女家庭中的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希望网络考虑到项目的可持续性。
会议尾声,项目顾问李洪涛提议:6月底,各项目执行机构对于成果产出从理论角度进行梳理和提炼,在网络十周年的研讨会上和所有的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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