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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娜律师点评互联网信息法律问题
作者:商务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3/11 9:53:00

原文地址链接:http://www.ii.gov.cn/news/cszz/wlaqc/YNDT/2010/8/10851122226156.html

以提供海量供求信息为名合同诈骗1300余万元
互联网信息服务亟待“打假”

    邢台县某机械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刘某听说一个网络商贸平台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海量供求信息、帮其寻找商机,遂与这家叫做“中国民营企业网”的网站开展了合作,不想就此掉进对方设计的陷阱。日前,“中国民营企业网”幕后操纵者北京东方舵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程惠根等人落入法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程惠根等人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东方舵手公司董事长程惠根及其员工等5人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程惠根有期徒刑15年,另外4名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5年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专家认为,“中国民营企业网”信息的真伪暴露了信息服务行业监管的缺失。
    “有钱缺项目,有项目缺钱,请找北京东方舵手”、“融资和贷款办不成绝不收费”,“中国民营企业网”这些动人心弦的口号无不刺激着那些急于寻找商机的企业经营者纷至沓来。邢台县某机械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刘某也不例外。刘某在一次偶然的网站浏览中,“中国民营企业网”映入眼帘,上面“丰富”的市场信息让刘某毫不犹豫地缴纳了咨询费114000元,注册成为了网站的会员。按照刘某的要求,东方舵手公司很快给他介绍了一家上海的公司,但是当他把样品交过去后,这家上海公司却以其提供的材质不合格为由,拒绝了他的合作意向。之后,东方舵手公司又给刘某介绍给了长沙的一家公司。这次刘某吸取了教训,先在长沙某检测公司对自己提供的材质进行了检测并得到了证书,可那家长沙公司却仍然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拒绝合作。
    两次合作的失败,让刘某有了一种受骗的感觉。刘某遂到北京要求东方舵手公司退还自己不菲的咨询费。董事长程惠根亲自“接见”了他。程惠根指责他没有做好长沙公司的资信调查,并答应可以将部分咨询费返还给他,而且还承诺余下的部分咨询费除了支付东方舵手公司已经产生的运作费外,还可以再向他介绍一笔业务。程惠根指示一位部门经理拿出了两张设计草图,让刘某任选一张进行加工,东方舵手负责将加工好的产品销售给需要的单位。经过几番折腾,该笔业务又无缘无故泡汤。
    据介绍,东方舵手根本就没有真实可靠的业务,在运作之前,就设计了周密的圈套,先让你模糊接单,再让你模糊制作,最后精挑细评,鸡蛋里面挑骨头,千方百计让业务终止。“公司一年收取了二三百名客户的信息咨询费,却没有联系成功过一单业务。但客户往往相信,他人的不成功往往是由于网络信息的不确定性才遭遇的问题,不具有共性,因此没有引起其他会员对公司的怀疑”某食品企业被骗者张先生说。
    在5年时间里,东方舵手公司先后诈取420余名事主共计1300余万元。而其骗局之所以迟迟未被识破,原因何在呢?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赵丽娜律师认为,东方舵手公司利用会员制牟利的渠道主要是,客户向东方舵手公司交纳会员费,公司提供一年的会员服务,其中包括介绍客户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加工类或融资类的合同;针对不是会员的客户,在介绍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加工类或融资类合同后,按比例收取信息咨询费。东方舵手公司对外承诺“不成功、不收费”,这种收费承诺,对于很多客户来说完全放松了警惕,也成为招揽客户的巨大诱饵。但事实上,东方舵手公司介绍客户与所谓第三方公司签订业务合同后,即向客户收取高额服务费,至于业务实际能否成功则不再负责。
    赵丽娜建议,在会员制、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今天,加强审查和监督、规范尤为重要。只有信息产业有了健康发展,才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来源:河北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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