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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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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税收期待“国标” |
作者:石家庄赵丽娜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7/16 21:45:53 |
“风口浪尖的感觉今年出现了多次,希望平静下来扎扎实实做点事了。没有实力支撑,一切都是浮云。”这是淘宝网女装销售冠军、武汉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创始人周钦年的最新一条微博。 对他而言,最近的“风口浪尖”就是武汉市国税局对其开出的430.79万元税单。这张被称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经媒体报道后受到广泛关注。 税务部门:达到缴税起征点的货物交易,都要征税 交完税后,周钦年表示自己“一身轻松”。“一身轻松”立即成为网络流行语,周钦年自嘲“也算是为互联网做了点贡献”。 而在他看来,所谓“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的消息,已是某种意义上的旧闻。其公司的税务正规化早在年初就已完成,也是在获得国际风投千万美元前。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早在几个月前,武汉国税局就约见了5家注册地在武汉的金冠级淘宝网店,告知征税一事。相比于周钦年的“一身轻松”,同样收到数百万元税单的某金冠级淘宝网店店主表示,这是“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事儿,颇显无奈。 对于是否考虑迁出武汉,该店主表示“搬迁不是那么简单的事,你愿意搬,员工不一定愿意跟着一起搬。” 武汉市国税局的回应一方面说,“我的百分之一”归属于实体经营企业,其实体店名为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2009年在武汉市国税局硚口区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生产经营服装业务,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该局税收检查,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实体店和“我的百分之一”网上店销售女装,2010年销售收入1.05亿元。 “我的百分之一”淘宝店仅是武汉爪那服饰有限公司的销售渠道之一,该公司另有正常的实体销售渠道。 另一方面,武汉国税局表示,货物交易缴税政策依据充分,不受交易方式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的政策依据,纳税人不论其劳务货物交易方式和结算形式如何,只要实现了货物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就有纳税义务。 武汉市国税局还强调: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只要达到缴税起征点的货物交易,都要征税,而不是按照网上的级别和信誉度来判断征税与否。 网店征税的时机是否成熟 长江工商学院电子商务系教师雷茂冲表示,网店的最大优势之一就是低成本。向网店征税是大趋势,但要分阶段走。 他认为目前整个网店还是处于成长期,征税还不合时宜。淘宝目前针对经营规模大的淘宝店,收费项目不少。比如淘宝商城的店家,按照销售额的4%提成。同时网店更大的投入在于推广费用,网店竞争相当激烈,不推广根本做不下去。以淘宝为例,其主页面广告费用一天高达2万元,客服交流工具“旺旺”的界面广告一天也是上万元。知名店的广告推广费可能高达百万元。 张梁成是长江工商学院09级学生,为了攒学费,他高中毕业后就在淘宝上开网店。刚开始他完全不懂行,向父母借了1000元交给淘宝公司作为消费者保障押金,从代销衣服起步。刚开始每月只能赚500元左右,后来他建立了自己的货源渠道,网店专门卖伞,一个月的销售额达到4000余元,利润能有 2000元左右。张梁成从开淘宝店中受益匪浅,除了自己赚学费外,还熟悉了开店的相关知识,比如如何和顾客交流,如何寻找好的货源等等,对自己专业学习帮助很大。 他认为,以后网店收税肯定是趋势,网店店主作为公民肯定是要支持的。从积极意义上讲,征税还能够促进网店规范化。但他建议实行阶梯性的税率,对小店进行一定的扶持。 刚刚大学毕业的刘亚辉和几个同学一起在网络上创业,除了在淘宝开店外,还自己建立了销售网站,主要卖情侣装。好的时候,一个月营业额能达到3万元。他认为淘宝现在是个庞大的自由市场,规范不够,假货还是有。征税将成为一种“全民规范”。 但他同时认为,征税点有待商榷,如果按照目前武汉市国税局援用的相关政策,5000元起征,稍微低了点。现在淘宝本身就存在“马太效应”——强者愈强,弱者愈弱。一个平衡的市场才是好的市场。创业起步者应该受到一定扶持。 而周钦年也表示“希望(征税)没有对行业造成太大影响,毕竟我们大卖家都是草根出身,规范化已经迫在眉睫了。” “电商”期待“国标” 研究生二年级创业,从卖保暖内衣起步,在淘宝网上的半年销售额达570万元;不久,被大公司并购,一跃而为千万富翁。这是武汉科技大学毕业生解砾的创业神话,而他的这个神话正是通过网店缔造的。 “电商”是电子商务从业者对自己的简称。解砾认为,不少金冠网店店主都是从草根做起,他们并不希望被冠上“偷税、漏税”的名声,而是愿意纳税,但应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规范。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听取电商的意见,通过一定的调研,制定一个科学的、合理的、可操作的实施规则,不能拍脑袋来决定。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认为,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应该到了他们为财政收入做贡献的时候了,征税条件已经成熟。一方面要鼓励网店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要从公平原则出发,不能将电子商务和实体店的税率差距拉大。他希望全国人大能够对此进行统一规定,各地在规定内根据本地情况进行一些浮动。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王德祥也对向网店征税持乐观态度:随着经济的发展,非常有必要把网店纳入到征税范围中。他预测,不仅是武汉,其他城市也会逐渐开征。效率、公平是税收的两个基本原则。征税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是有利的,会倒逼网店进行改造升级,对其发展是个契机。 王德祥认为,税收是重要的经济政策。用得好可以调节经济,增加国家收入,用得不好,反而会引起“逃税”、“抗税”。向网店征税的税率一定要适当,不能太重。政府要进行认真调查,专门的研究,比如考察网店经营收入和成本,并且大、中、小不同规模的网店都要考虑。既要有灵活性,又要有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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