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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问答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8/24 22:34:26

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问答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概述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照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2、为什么要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可以逐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筹资建设住房 机制,加快住房建设速度,解决住房问题。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的根本意义在于它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 积累;有利于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快住房建设。 通过住房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增强职工购、建、大修住 房的能力。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所 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均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为什么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政府可以筹集一笔稳定的住房资金,加快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促进城镇居民住房困难的解决。通过 向个人提供政策性抵押贷款可以提高职工个人购建住房的支付能 力,又有利于住房资金的周转。

 

     4、为什么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促进住房建设?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从两个方面促进住房建设的,即从需求拉 动方面,通过资金积累和贷款使个人具备购房能力,增强了住房 的有效需求;从供给推动方面,通过住房公积金资金融通,为住 房建设捉供资金。两者分别从需求和供给角度推动了住房的生产 和消费,促进了住房市场的繁荣,推动住房建设发展

 

     5、为什么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

 

    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由于住房公积金存储利率 相对较低,利用住房公积金积累发放的贷款利率也相对较低,这 样就为政策性抵押贷款提供了资金来源,同时也提高了职工贷款 的承受能力,可以鼓励职工利用贷款实现购房,有利于政策性抵 押贷款制度的建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

 

    6、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有哪些?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工作的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上述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

 

    上述职工,含退养或下岗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和非城镇户口的合同工,但不包括离退休职工和外籍职工。

 

     7、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可以进行转移?

 

    当职工变动单位时,须由调出单位先办理调出手续,再由调入单位办理调入手续,其住房公积金本息随之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继续缴存。

 

    当职工因故脱离工作单位,中断工资关系时,其公积金缴交随之中断,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单位名下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帐号不变。职工恢复工作时,如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则继续在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变动单位的,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才能继续缴存。

 

      8、住房公积金有哪些优惠政策?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职工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免缴个人所得税。

 

     9、住房公积金为什么归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后缴存的部分,这部分属于职工工资,理应归职工个人所有,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这部分是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向工资货币化分配转换的部分,视同职工工资,也归职工个人所有。上述两部分构成的住房公积金,应缴存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10、离、退休职工为什么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职工和家庭来说是 一种资金机制上的保障。而对于一部分暂时不需要解决住房困难 的职工和有住房公积金积累的离、退休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是 养老金的补充,这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两种机能。 因此,职工离、退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为了保障职 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养老的权益。如果职工离、退休后继续缴 存住房公积金的话,将享受不到这笔资金养老保障的优越性,甚 至会降低他们的生活水平,等职工去世拿这笔资金是没有意义的。 从另一个方面看,职工运用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也就达到了解 决住房的目的,并从住房资产角度间接地保障了其养老的权益。因 此,《国房院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 积金制度,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本息一 并提取,供养老之用。

 

     11、单位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责任?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 化的需要,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因此,单位应当按时足额 地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未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 单位职工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些单位的职工就不能享 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 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委员会批准后,可 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 比例或者补缴。

 

     12、住房公积金的帐户开立时间有何规定?

 

    新设立单位必须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单位录用职工,必须自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 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13、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如何计算?

 

    单位、职工应分别按职工月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计算到元,元以下单位见分见角进元;对有条 件的单位,在规定缴交率的基础上,经房改办批准可适当提高。 职工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金。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在其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可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归集或用支票、汇票等方式送缴。 管理中心应当于收到住房公积金当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 金帐户。

 

    单位应当对住房公积金单独建帐,及时登录职工个人住房公 积金缴存、变更、提取等情况。

 

     14、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为什么免征个人所得税?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具有一定收入水平以上的人实行的 一种税收调节政策,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用于职工家庭解 决自住住房的一种具有保障性的长期储金。国家规定对职工住房 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体现了政府对个人自食其力解决住 房问题的鼓励和扶持,在客观上提高了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经济 能力,与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一致的。

 

     15、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率?

 

    住房公积金缴存率的确定,首先要考虑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 受能力;其次要考虑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换的需要;第三是考 虑职工住房公积金积累与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关系。目前职 工个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率各为10%,今后随着经济的 发展和个人收入的捉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率也将相应提高。

 

     16、如何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职工工资乘以公积金缴存率。职 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准。 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范围为依 据。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

 

    17、哪些情况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取职工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8、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办理程序

 

    凡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的职工,应先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加盖单位印章后,持有关证件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支取住房公积金。

 

    19、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 的融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20、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 

 

    (一)住房公积金支取需提供的证件: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凭售房发票、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契证;

 

    (2)符合条件建造、翻建职工自住住房的,凭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

 

    (3)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凭城建规划部门(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大修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危房鉴定报告;

 

    (4)旧城改造中拆建的,凭拆迁部门安置协议及发票;

 

    (5)职工离休、退休的,凭离退休证件;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凭 所在单位证明和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书或退职证;

 

    (7)出国出境定居的,凭公安部门签发的护照及定居证件;

 

    (8)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凭单位证明、死亡证明书及合法继承或受赠人证明。

 

    (9)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凭借款合同、银行还贷明细。

 

    注: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二)、支取办理程序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职工,可向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取审批表》(一式二联),盖好单位和个人章,填写身份证号码,并持有关证件直接到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已办理托管手续的单位职工无需再填写该审批表,可直接到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

2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从2002年2月21日开始,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利率,5年以下调整为3‰,5年以上调整为3.375‰。贷款期间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 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22、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对象,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购房合同约定的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23、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

 

    在本区城镇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房改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现有家庭住房不能作为抵押物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

 

     24、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是多少?

 

    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下,仅一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5万元,夫妻双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元。

 

     25、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借款人商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

 

     26、购买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证件?

 

    在购买商品房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者,首付款不低于总房价30%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证件:

 

    1、购房合同原件;

 

    2、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保证承诺书1份;

 

    3、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如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书);

 

    6、夫妻双方私章;

 

    7、具体可咨询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科电话82630461。

 

    

 27、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证件

 

    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评估价值的50%;

 

    3、二手房的贷款手续须通过指定的房屋中介机构代理。

 

     

申请时应提交的证件: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契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评估报告1份;

 

    3、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如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书);

 

    5、夫妻双方私章;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

 

    28、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统一执行。

 

     29、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 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 公积金制度。

 

     30、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原则是“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 行专户、财政监督”。 

 

     31、为什么要设立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不是财政预算资金,也不 同于银行的储蓄存款。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定向用于住房 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我市设立了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中 心)负责住房公积金运作和管理。

 

       32、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 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各项管理工作;管理受政府委托的其他房改 资金;执行房委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33、为什么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一)、这是由管理中心的性质决定的。管理中心是当地人民政 府批准设立,受政府委托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独立事业单位。由 于管理中心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 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工作,因此决定了管理中心必须实行 独立核算。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促 进住房建设,促进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考虑到中低收入 家庭的经济承受力就必须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采取“低进低 出”的原则,不能一味追求管理中心的经营效益即以盈利为目的。

(三)、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管理中心 通过运用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利息收入,除支付职工 正常的缴存利息、受托银行承办金融业务的手续费和管理中心的 人员经费外,未经房委会批准不得支付其他费用,独立核算的目 的在于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 作他用。

 

     34、管理中心为什么要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开立个人帐户?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要保证住房公积 金的支取和偿还,为详细记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支 取和封存等变化情况,管理中心必须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开立个 人帐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可详细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 况,方便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监督和查询,管理中心必 须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开立个人帐户,保障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 的权益。

 

     35、住房公积金的帐户管理有什么规定?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消、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 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 织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 公积金帐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托管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职工住房 公积金帐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 十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36、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按何渠道列支?

 

    行政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 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37、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因严重亏损等原因,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可以向 管理中心提出欠缴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报市房委会批 准。企业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 要继续欠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单位经批准同意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继续向职工代扣住 房公积金。代扣的住房公积金应在发放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 中心缴存,严禁挪作他用。

 

     38、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将受到哪些相应的处罚?

 

    单位未按《条例》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 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其限 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 心责令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o 

 

    违反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有 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住房公积金;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9、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和个人查询系统?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由于住房公积金 的积累是长期的、稳定的,归集数额是逐年增加的,管理工作涉 及面广、业务量大、政策性强,建立信息系统是极为重要的。同 时为了全面地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职工个人、单位缴交住 房公积金和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制约和监督,切实维护缴交 人的合法权益,方便职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统筹安排,建 立个人查询系统是十分必要的。这样才能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规 范化、科学化、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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