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民法顾问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损害赔偿 | 医疗纠纷 | 消费者维权 | 涉外和基本理论  
人身损害  
司机重大过错要担责 挂靠双方连带赔偿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3/1/4 17:24:33

司机重大过错要担责 挂靠双方连带赔偿
  中国法院网讯 (付建国 李玉宝) 被雇佣开出租车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是否担责?被挂靠的出租车公司是否担责?2013年1月4日,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被告郑文清赔偿原告韩风医疗费、拐杖费、鉴定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5208.5元;被告正顺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康亮与被告郑文清对原告韩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郑文清拥有一台出租车,雇佣康亮担任司机从事日常运营,并挂靠在正顺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2011年11月28日,被告康亮驾驶该出租车由西向东行驶到让胡路区南二路与乘新街交叉路口,与由北向南横过道路行人韩风相撞,致韩风受伤,后经交警认定被告康亮付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

  原告受伤在大庆龙南医院住院治疗9天,住院期间医嘱为需陪护一人,住院共花费医疗费6921.5元、拐杖费150元。出院后原告伤情经鉴定为:“(1)韩风左腓骨远端骨折不构成伤残等级。(2)韩风医疗终结时间评定为伤后五个月。(3)韩风护理时限评定为伤后一个人陪护共二个月。”鉴定花费鉴定费用2100元、会诊费100元。出院后,原告与三被告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故将司机、车主及挂靠出租车公司告上法庭,请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5831.5元。(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康亮驾驶出租车将原告撞伤,作为受雇司机,在履行职务行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且对事故发生承担全部责任,存在重大过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郑文清作为出租车所有人和雇主,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正顺出租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肇事出租车的挂靠公司,应当与被告郑文清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关于原告损失的具体数额问题,原告花费的医疗费6921.5元、拐杖费150元,该部分花费合法有据,予以确认。鉴定花费鉴定费用2100元、会诊费100元符合法律规定,予以保护。因原告所提交护理人员护理合同所确定的护理费用明显超过法定标准,故参照2011年黑龙江省服务业职工在岗平均年工资31121元的标准综合确认护理费用,认定原告住院及出院后的护理费用为5187元。原告主张交通费450元,因系出租车票据且有联号情况,故酌情予以保护300元。原告住院9天,住院伙食补助费450元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综上,原告因此次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数额为15208.5元。鉴于上述情况,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为索债非法拘禁他人致死 锒铛入狱悔不当初
下一篇:路面堆石致骑车市民摔伤 公路管理者依法担责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受害人在诉讼期间农业户口转城镇居...
· 被人追债人身受到威胁怎样保护自己
·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
·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计算方...
· 单位也不能随意拷贝个人信息
· 农村大学生命丧返程路 要求按城镇...
· 河北省2013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
· 与人发生口角对方倒地死亡怎样定罪...
· 故意伤害案不当医疗行为介入的因果...
· 饮酒人突然死亡 共饮人担责赔偿
· 学生课间发生伤害事件该如何处理?
· 旋转木马致人受伤
· 被辞退女工发传单诋毁老板 构成名...
· 性骚扰向单位投诉不如重罚
· 最高人民法院对保监会关于新的人身...
· 医院被判赔偿卫生间内滑倒摔伤者损...
· 邻里打架咬断手指 法官调解当庭支...
· 窗台高度不达标致醉客坠楼 宾馆赔...
· “养宠物貂咬伤手 起诉宠物公司索...
· 利用QQ相约自杀腾讯公司不担责
· 十岁女生被撞折断门牙 学校未尽管...
· 提示牌不是免责牌商场自动扶梯夹伤...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