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回对比了国际国内土壤污染事件,看得出环境问题不止是中国的问题,也是世界的问题,不仅是工业化的问题,后工业化时代同样也存在环境污染突发性事件。污染突发事件不仅仅是环境治理问题,更是法律责任问题。甚至于一次突发的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就催化了一部法律的出台。这一回,将为您梳理我国土壤污染法规。相信我们的努力对大家,特别是帮助企业防范环境法律风险是大有裨益的。
环保普法3|我国土地污染防治有关的法规
我国在修改环保法,实施最严的环境保护法的同时,也在逐渐建立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可以说,国家顶层设计思路,对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由于土壤污染的隐蔽性,以及是在近年来才陆续出现的土壤污染引起的镉大米等土壤污染引起的环境事件频发,所以我国至今尚无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但是,这些环保事件的出现已经引起环境部门的重视。下面为大家梳理法规如下
一、《土壤污染防治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十二届常委会立法规划
在我国的环保法律体系中,已经制定了《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门法律,尚未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而土壤污染对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带来的危害不亚于其他类型的污染,土壤污染又与大气、水污染有一定的关联。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之后,现正在推进过程中。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子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我国在土壤环境保护方面还没有专门立法的空白。其立法实践过程,当能对推进全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起到积极的实验性作用。
该法将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调查、监测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机制,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明确公众参与途径等内容。
二、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曾经发布的关于土壤、场地污染防治方面的规定
1、2004年《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47号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02
要点概括:防止企业搬迁过程中遗留污染物或土壤污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2、2008年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03
要点概括: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环保部门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监督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和修复,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
3、2009年,环保部《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04
该办法一直没有正式实施。
4、2012年环保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05
要点概括排查被污染场地。合理规划被污染场地的土地用途、严控被污染场地的土地流转、开展被污染场地治理修复、严格环境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管理、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场地污染的单位是承担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以下简称“相关责任”)的主体。
5、2014年2月,环保部发布《污染场地术语》(HJ682-2014)
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06
6、《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
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07
7、《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
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08
8、《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
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09
9、《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
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10
10、环保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11
11、2014年11月环保部发布《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
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12
三、2016年5月31日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国发【2016】31号)
http://www.flguwen.com/news_xx.asp?id=20713
土十条是国务院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战略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
《行动计划》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主要内容
是: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四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五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六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七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八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十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今天就先梳理到这里,本公众号将在下一个章节向大家分别解读与企业土壤污染关联度最大的土壤污染评估流程及土壤修复相关问题,各位比较关心的土壤污染的损害赔偿问题也将在后面的章节中逐渐推出,感谢您的支持,期待您的持续关注。有任何建议或赐稿请于1393013960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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