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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公益性网站能免费转载发表在网上的文章么?
作者:河北石家庄知识产权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4/15 13:40:00

解答: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而“作品”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可见,你所说的理论文章,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而享有报酬是你最基本的权利。

  至于有关网站以“公益性”为由免费转载文章,其实也是不合法的。即使这些网站没有通过转载文章收费盈利,在网上转载他人作品不仅要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且还应当支付相应的报酬。

  所以,这些网站在没有作者的许可下转载文章,是侵权的行为,不付报酬更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他们拒不付稿酬,作者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被告地、侵权行为地或结果地起诉这些网站。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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