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保险理赔  
法官提醒:域外证据效力公证认证一个不能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9/3 14:25:00

       中国保险公司赔付后将丹麦承运人告上中国法庭。出人意料的是,2010年9月2日,广州海事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太平洋保险公司赔偿请求。

  这起案件原告是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被告是丹麦的A.P穆勒-马士基有限公司。2008年6月,马士基公司承运DITCOINC公司(以下简称DITCO公司)购买的2480箱电风扇,从中国深圳盐田港至利比里亚蒙罗维亚港。货物启运前,DITCO公司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投保。2008年8月26日,货物运抵目的港。DITCO公司在收货时,发现集装箱在卸下船舶时的铅封号与装货港铅封号不符。

  该批货物在从港口经公路运输到DITCO公司仓库后,DITCO公司委托国际海事界权威调查机构———劳氏调查机构的代理人、海关及反欺诈机构相关人员到现场对集装箱联合检验,发现箱内只有183箱电风扇,比提单数少2297箱。于是太平洋保险公司向DITCO公司理赔货物短少损失,并取得代位求偿权。

  2009年8月19日,太平洋保险公司将马士基公司告上广州海事法院。保险公司指出,2008年9月4日,利比里亚国家港务局向DITCO公司出具一份证明记载,目的港集装箱的铅封号与装货港不一致,可见货物短少发生在承运人马士基公司掌管货物期间,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货物短少损失33609.46美元及利息。2010年5月1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而被告马士基公司针对太平洋保险公司所称的“利比里亚国家港务局证明”,指出自己于2010年3月9日向利比里亚港务局发出查询函,要求对日期为2008年9月4日的证明文件是否由国家港务局索赔部发出予以确认。2010年4月5日,利比里亚国家港务局明确答复未曾出具过此证明文件,认为该文件不符合他们的索赔文件格式,同时怀疑该证明有伪造的性质。被告指出,原告提供的证明是伪造的,不能证实目的港集装箱铅封号与装货港不符。

  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本案中,原告提供的利比里亚国家港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办理了公证手续,但至今仍未完成认证手续,因此该证明文件不具有证据效力。在域外证据的公证认证手续上,被告提供的利比里亚国家港务局答复函办理了公证认证手续,符合证据要求。因此对原告关于目的港集装箱铅封号与装货港不一致的主张,不予支持。而且,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集装箱后在其仓库检验,已超出承运人的责任范围,于是一审判决驳回太平洋保险公司诉讼请求。

  法官指出,此案对中国企业有警示意义:在集装箱货物运输中发现货物有问题要立即检验,不要等到进入仓库再进行。域外证据效力认定、举证方面形式要完善,要符合证据效力的规定,公证、认证一个环节都不能少。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团购网站糯米网退款再遭质疑 律师介入维权
下一篇:我出嫁后地皮被兄弟给买了我要怎么办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2010年最新车辆保险费计算公式
·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保险金受害人代位...
· 丈夫为妻子购买保险 婚变妻子要求...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出口信用险部关于...
· 出租司机儿子违规发生车祸保险公司...
· 事先未出示条款保险公司拒赔败诉
· 保险公司因未明确提示保单何时生效...
· 全险为何不能全赔 聚焦车险“霸王...
· 保险明确说明义务的司法审查
· 外资交强险难搅市场格局
· 未上牌车辆:投保易理赔难
· 航意险分期购买不划算 乘机少宜选...
· 最新版车辆理赔大指南
· 车祸意外死亡,保险金是否属遗产?
· “拼车族”如何巧避保险盲区
· 财产险类索赔指引
· 新保险法免责条款等仍存法律盲区 ...
· 重疾险投保须防四大误区
· 未尽提示和说明义务 保险免责条款...
· 本案保险公司应否免责
· 哪些情况车险不理赔?
· 投保人仅口头告知患病情况 身故后...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