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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回家车被占 起诉还车赔损失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10/5 22:14:00

    原告北京国门翁氏工贸有限公司诉称,2010年2月13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翁长龙与被告翁猛约定:被告开公司之别克君越牌卧车送翁长龙到顺义过年,于2月15日将其接回昌平并将车归还。但被告将翁长龙送至顺义后并未按时将其送回昌平,而是于2月15日到翁长龙住处将原告之保险柜用该车拉走,且未将车归还。此后,被告便以该车用其身份证购买为由强行占有,翁长龙多次索要均未果
    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之别克君越牌汽车一辆(约10万元),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非法占有期间造成原告经济损失(约2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共计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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