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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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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 |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11/8 13:20:00 |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铂交易。 基本职能 (一)提供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二)制定并实施黄金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 (三)组织、监督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交易、清算、交割和配送; (四)设计交易合同、保证交易合同的履行; (五)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 (六)生成合理价格,发布市场信息; (七)监管会员交易业务,查处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黄金业务; (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能。 基本概况 (一)组织形式:黄金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铂等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现有会员108家,其中商业银行13家、产金单位24家、用金单位61家、冶炼单位8家、造币单位2家,会员分散在全国26个省;交易所会员依其业务范围分为金融类会员、综合类会员和自营会员。金融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及批准的其它业务,综合类会员可进行自营和代理业务,自营会员可进行自营业务。 目前会员中金融类14家、综合类77家、自营类17家;据初步统计,会员单位中年产金量约占全国的75%;用金量占全国的80%;冶炼能力占全国的90%。 (二)交易方式:标准黄金交易通过交易所的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非标准黄金和其他交易品种通过询价等方式进行,实行自主报价、协商成交。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现场或远程方式进行交易。 (三)交易品种和价格:交易所实行标准化交易,交易黄金必须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目前成色种类为黄金Au99.99、Au99.95、Au99.9、Au99.5四种和金币,重量规格为50克、100克、1千克、3千克、12.5千克的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黄金交易的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保留两位小数),金锭的最小交易单位为千克。金锭的最小提货量为6千克。 (四)交易时间:每周一至五(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 (五)资金清算: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实行集中、直接、净额的资金清算原则。 (六)仓储交割:交易所实行"择库存入"、"择库取货"的交割原则,在全国34个城市设立42家指定交割仓库,会员可自由选择交割仓库存入或提取黄金,并由交易所统一调运配送。 (七)认证质验:交易所对于提供标准金锭、金条冶炼厂的资格进行认证。并指定权威质检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和质量纠纷进行检测和仲裁。 (八)税收: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通过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执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九)商业银行的作用: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原则在供求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进行调剂,参与市场交易、提供黄金抵押、租赁、代理和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等金融服务,从而进一步活跃交易、促进流通。 (十)系统服务:上海黄金交易所将积极维护和保障会员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以会员为本,为会员的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包括 1.系统平台: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系统网络依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该系统采用上海、北京双中心备份的体系结构和分布式数据库技术,国家公共数据分组交换网与金融卫星专用网互为备份,共同分流,形成全国范围的实时交易系统。系统设计合理、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运行安全可靠、快捷,该系统可以满足未来的会员黄金交易需要。 2.质量保证:交易所认定的合格冶炼企业对其提供产品的质量终身负责。 3.资金安全:通过指定清算银行的全国网点进行资金清算,由交易所统一管理会员保证资金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方便、快捷。 4.信息共享:可实时接收和查询黄金交易所的行情,国内外黄金等贵金属的交易行情、评论和相关报道。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建立,将与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等一起构筑成我国完整的金融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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