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的组成及权利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11/11 13:17:00

解散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才能归于消灭,公司清算是指解散的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了解公司法律关系,从面归于消灭的程序。

  解散是一种法律事实,是构成公司消灭的原因,清算解散是清算的前提,清算是解散的结果,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对此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公司法第八条规定,清算结束后,清算组还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经过公告公司方可终止。

  如法院支持公司解散的请求,公司应当进入清算程序,公司未清算的仅仅是资格的终止,公司法人变成清算法人,公司法第191条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判决解散的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如超过判决的自动履行期未履行的,原告股东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公司解散的执行案和一般的执行不同,执行法院可以参照债权人的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义务人组成清算组的特别程序,选定清算人组成清算组,由股东协议确定清算组成员,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清算纠纷与债权债务纠纷合并审理,将清算作为处理债权债务的前置程序,清算组应由清算义务代表、职工代表、债权人代表及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法律性质上清算组是清算法人的执行机关,对内执行清算事务,对外代表清算法人了解债权债务。出现终止事由的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进入清算,换一个角度思考比较容易解决的,公司解散的请求事面中加判清算责任,如到期不履行清算责任,将由法院指令有关部门或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事务由全体清算义务人承担,解散是指企业法人因法律工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终止活动并终止法人资格的行为,是法人主体消灭的必经程序,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是法定的解散事由之一,出现法定解散事由到企业注销这一阶段很可能发生一些法律行为,清算是法人解散后清理其债权债务终结其法律关系,使法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公司被吊销执照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使范围受到法律限制,除清算以外的一切经营行为均应终止,仅享有清算范围内的民事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只能从事清算行为,其民事主体可确定为清算法人,最高人民法院2000法复第23、24条明确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到注光彩前仍视为存续,可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主体存在。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防范国外乳制品低价倾销
下一篇: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公司破产程序与非破产清算的衔接
· 分公司注销后该起诉谁
· 论我国自然人破产制度的构建
· 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执业要点及风...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公司法...
· 律师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操作指引
· 合伙制私募基金法律问题研究——基...
· 破产财产处理方案
· 谁将《破产法》束之高阁
· 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的组成及权利
·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提供哪些材料?
· 提请裁定准予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 哪些企业可以(被)申请破产?
· 从最高法案例看如何让股东、关联公...
· 转让超市纠纷能否以欺诈请求撤销合...
· 公司解散诉讼的法律操作方案
· 论关联企业破产合并清算
· 申报企业破产、兼并的工作程序和应...
·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 拟解散清算某某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所...
·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法律问题
· 财政部国税总局明确保险保障基金有...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