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法律文书 民事诉讼文书 | 刑事诉讼文书 | 行政诉讼文书 | 仲裁法律文书 | 非诉讼法律文书  
非诉讼法律文书  
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11/24 13:53:00

甲方:(企业)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方:(员工)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B):
    1、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D)。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日                         年 月 日
    说明:
    (A)本参考文本的订约对象为因履行职务需要而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企业员工。
    (B)确定哪些技术和经营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来进行,既不要过窄,也不要过宽。最好由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法律工作者一起来进行确认。可能成为甲方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的范围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可能成为甲方单位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的范围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此外,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应纳入保密协议的范围。
    (C)约定适当数量的违约金,一般不应当超过乙方所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价格。
    (D)“签字”是指签字、盖章或者签字加盖章。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商标律师商标侵权及诉讼服务
下一篇:企业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英国)公司章程
· 美国公司章程
· 中国篮球协会俱乐部篮球队运动员服...
· [原创]资产评估报告的异议书
· 使用农村集体土地项目预报表
· 校方责任保险
· 农用地转用方案
· 示范:商品房认购合同(认购协议)...
· 河北省 劳 动 合 同 书
· 【原创】一个申请医疗机构公开信息...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 承包合同书
· 房产租赁合同
· 止付通知书
· [原创]解除合同通知书暨催款函
· 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表
· 退税申请表
· 滞纳金减免申请审批表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特约
· 机动车辆投保单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