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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0/8/15 13:4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分  类】 宪法类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时间】 1990年04月04日
【实施时间】 1997年07月01日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下列全国性法律,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
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
三、《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命令》附:国徽图案、说明、使用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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