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一场关于收入分配的大讨论正在火热进行。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纷纷置身其中,各抒己见。
代表、委员在追问:当一个人的收入高低不再是靠他的聪明才智和勤奋劳动,而是靠着身份和地位获得,收入分配机制出现了怎样的问题?代表、委员在探讨:缩小贫富差距,切好财富蛋糕,应该选择什么样的路径?
焦点一:分配不公损害社会公平
〔现状〕中国贫困家庭与富裕家庭的收入相差达40倍;少数富裕家庭掌握了40%的居民财产……日前,正在参加“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手举着该校的调研报告称。而就在“两会”前夕,一篇题为《中国行业收入差距扩至15倍已跃居世界首位》的报道占据各网站新闻重要位置。虽然人社部专家出面澄清说,按大行业比,中国的行业工资落差为4.7倍,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近年来贫富差距在行业、区域、城乡之间逐步扩大。
〔总理报告回应〕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尽快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建言〕全国人大代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现在人民群众对收入分配问题反映很强烈,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会积累社会怨气,引发社会矛盾,损害政府公信。”
参会18年、自称“老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辜胜阻说:“当前我国财富分配的失衡已经影响社会公平和稳定,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成为当前群众呼声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焦点二:收入提高要有制度保障
〔现状〕2010年,我国GDP总量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这一超越着实让国民兴奋不已,但兴奋之后,却又有隐隐的失落。因为,在“国富”的目标一步步实现之后,“民富”却没有紧随其后。一项权威调查数据显示,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比已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已从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
〔总理报告回应〕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收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
〔建言〕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指出:“完全依靠市场调节,无法保证劳动者报酬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断增加。必须通过制度性安排,确保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占比的提高。”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许振超表示,不能等民间呼声高了才涨最低工资,必须有一个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要立法,要有法律法规保护,改变目前工资增长的随意性。
焦点三:垄断利润应惠及全民
〔现状〕当普通老百姓因为收入微薄而生活得捉襟见肘时,垄断企业的“高薪酬、高奖金、高待遇”却不断曝光,动辄数十万元的中层干部年薪、名目繁多的奖金发放,种类齐全的各种福利待遇,有的垄断企业职工甚至可以以几千元一平方米的价格买到市场上几万元一平方米的商品房……垄断企业职工生活之优裕,每每让老百姓咋舌。
〔总理报告回应〕加强对收入过高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
〔建言〕全国政协委员、商务部原部长助理黄海认为,一些企业凭借垄断地位取得了大量利润,这些利润应该最大限度让人民去共享。要对国企中的垄断企业财务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对工资以外的职务消费、福利等要严加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郭跃进提出,对国家出资经营的垄断性行业,比如石油、电力等,应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同时实行严格的收费成本核算、价格听证和职工工资、福利水平以及职务消费公开等制度,接受全社会监督。
焦点四:税收调节要给力工薪阶层
〔现状〕本来就收入不高的工薪阶层,每个月还要缴纳不少的个人所得税。最近的一则消息让他们兴奋不已。“两会”前夕,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指出,将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这一修正案被人们称为近期最给力的惠民之举。
〔总理报告回应〕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切实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建言〕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说:“一个大学生毕业后在城市里工作,要租房,要交友,过几年要结婚成家,要贷款买房,要养孩子,负担很重,所以我觉得个税起征点定在5000元左右比较合理。”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建议,尽快建立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将资产性收入纳入征税范围,提高免征额,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加大财政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民生领域的投入,特别是对农民、欠发达地区、低收入群体的倾斜力度,充分发挥财政、税收的收入再分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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