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房产超2套限制无法过户
买家预付1万元诚意金退不回
梅阿姨夫妻名下各有一套房产,上周通过中介订下了一套价值193万多元的二手房。签了合同才发现,限购令背景下,房子无法过户。梅阿姨要求中介退还诚意金,中介却说钱已经交给业主,业主不愿退回。
“中介让我们假离婚办理过户。”年过六旬的梅阿姨感觉不可理喻。中介说,除了梅阿姨无法接纳的方法,目前只有等到有买家愿意出195万元,业主才能把1万元诚意金退给中介。
中介承诺“办不了就退钱”?
3月13日,60岁的梅阿姨在心谊路的某大型中介门店推荐下,看中了一间总值193万多元的二手房。第二天,她和丈夫再去看房咨询中介,他们夫妻二人名下各有一套房产,能否以丈夫的名义再买一套房子。“中介说如果行就帮你们办,不行就退钱。”就冲着这句话,15日,郭先生交纳了1万元诚意金,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和收据,证明已支付部分定金。由于合同在中介手里,郭先生夫妇均无法向记者提供合同详细条款。
签了合同,梅阿姨一直不放心:“限购令”写明,已有两套物业的家庭禁止购买第三套。此后,一天接到若干次中介电话的梅阿姨开始“倒追”房产中介,频频致电询问。“他说帮我查一下能否办理过户,星期五给答复,后来又改成星期一。”
“中介叫我们假离婚办理过户”
“星期四可能自知办不了,中介打电话来跟我说,要不你跟老公办个假离婚,买完房后再复婚。”梅阿姨感到不可理喻,完全无法接受这种建议,“我们都是很传统的人,怎么能叫一对60多岁的老夫老妻离婚呢?”
“见我们不接受,中介又说,要不办理全权委托,房子归我,但房产证写别人的名字。”梅阿姨更加反感,“我给了193万,竟然拿不到房产证,而且我们都60多岁了,万一老糊涂弄丢了全权委托证明怎么办?”
“中介又说,写我儿子的名字。可是,这套房是我跟老头子住的,如果这套房写了他的名字,到时他要买房就很麻烦了。”
无法过户,要求中介退款遭拒
既然无法办理过户,梅阿姨要求中介遵守当初承诺,退回1万元诚意金,却遭到拒绝。“他说你们价格都谈好了,合同也签了,诚意金已经交给业主,中介没钱可退。”梅阿姨反问,过不了户你怎么不退钱?“他说我已经提供了那么多套解决方法,是你不采纳而已。”
前天晚上,业主、中介和梅阿姨夫妇三方座谈。“中介始终不承认无法过户,只说1万元不由他拿,都给业主了。”梅阿姨说,自称全不知情的业主听完她的陈述,笑一笑就走了。“他说我已经签了合约,如果10天之内不缴清其余定金,则属毁约。”
中介:诚意金已在业主手里
记者以郭先生儿子身份找到负责这单交易的中介曾先生,他说:“支付诚意金之前,郭先生说过他和太太各有物业,但我当时没有看到他们的房产证,而且他们也没有明确一定不能用儿子的名字过户。”
对于办不了过户就退钱的说法,曾先生予以否认:“原话是说,你和业主价格谈得拢就买,谈不拢可以退钱,并没有说过不了户就退诚意金。”按照目前所了解的情况,曾先生坦言没有办法把房子过户给郭先生。
“上星期郭先生和业主签了合同,诚意金已经交到业主手上。星期一晚我们三方谈过,业主不愿退回1万元。”事到如今,除了梅阿姨拒绝的解决方案之外,曾先生表示还有最后一个方法。“业主答应如果有买家肯出195万元,那么可以把1万元退给我们转交郭先生。现在我们正在努力寻找买家,希望郭先生夫妇谅解。”
律师:中介如知情,有望拿回诚意金
律师介绍,假如可以证实中介在知情之下仍然向郭先生出售第三套房,那么退回诚意金的可能性比较大。倘若中介不知情,那么退还的可能性就比较小。限购令实施后,刘延宇曾经接手类似的案件,最后双方协商解决,购买者拿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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