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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作者:赵丽娜律师发布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3/29 16:44:00

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法条援引]

政府对土地使用权价格实行直接管理与间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主调控,引导土地使用权价格形成的机制。
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调控与形成,应当有利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有利于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正确处理各种经济利益关系,保持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基准地价是城市规划区内一定时期的不同土地区域或级别、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标定地价是以基准地价为基础确定的标准地块的一定使用年期的价格。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以拍卖、招标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出让人应当事前依据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或标定地价制定宗地出让底价,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不得低于政府确定的最低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低价格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基准地价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相关文件]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划委员会][12/01/1995][有效]
土地估价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02/13/1993][有效]
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02/13/1993][有效]
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方案.[财政部;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05/13/1994][有效]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对土地估价及地价管理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国家土地管理局][05/23/199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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