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经营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