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生“假试纸”案中案调查
一家在桂林的中小企业,生产血糖试纸半成品的公司,强生却与它死磕上了。明天,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将会第六次开庭,审理中辉公司及其总经理涉嫌假冒ONE-TOUCH注册商标罪。
缘起于强生2006年在美国境内数百家药店发现标有强生公司ONETOUCH注册商标的假冒血糖试纸,而强生锁定假冒血糖试纸的生产商为中辉公司。由此,强生于2007年向桂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了举报。
实际上,在过去的16个月里,强生在全球进行了18次大规模召回。在召回的同时,强生也不遗余力地打假,表示召回的产品与假冒产品有关。那么究竟是强生的产品出了问题,还是假冒产品让强生蒙羞?这两个看起来不是太关联的事情,却让强生控告中辉案显得格外耀眼。
面对强生高举着“打假”的旗号,中辉坚称,强生是在设局嫁祸,情况究竟如何?
强生在打谁的假?
2005年9月,境外媒体报道一起涉及数千万糖尿病患者安全的质量事故:美国强生多个批号的血糖仪和血糖试纸因出现质量问题,被宣布全球召回。
随后在2006年10月,强生生产血糖仪的子公司LifeScan 在美国宣布,发现大量假冒强生品牌的血糖试纸,并对媒体声称正是这些试纸导致了此前强生产品问题频出,才不得不实施召回。美国强生其后通过律师宣布:所有假冒血糖试纸均来自中国的中辉公司。
2007年3月28日,美国强生以中辉公司与他人共谋,假冒其注册商标、假冒其血糖试纸为由,以民事诉状将中辉公司起诉至纽约东区法院,索赔金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按当时汇率约4亿元人民币),并且要求赔偿三倍费用和律师费。但是该案件被境外媒体发现,其所指的“他人”乃是美国强生的前职员,而且强生的血糖试纸使用的商标并不是使用其注册商标。后来,纽约东区法院发出的判令,要强生缴纳100万美元,以备救济被告。接着,此案就不了了之。
随后,2007年10月12日,强生向广西桂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了举报——自2005年以来,市场上发现大量假冒该公司“ONETOUCH”血糖试纸,这些假冒试纸主要是中辉公司生产、销售,目前中辉还在继续生产假冒“ONETOUCH”试纸,现请求立案侦查。同年10月22日桂林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09年9月11日桂林市七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0年6月18日七星区法院审理终结并定于6月25日宣告判决,最终未作出判决。
明天,七星区人民法院将第六次开庭审理。据了解,强生也在高度关注此案。记者昨日询问强生时,其公关人员表示,等判决出来之后,将会对公众有个交代。
中辉喊冤:何罪之有?
中辉是否有假冒注册商标?
中辉公司总经理姚崇德的辩护律师北京市培文律师事务所黄云中告诉记者,这个说法根本不成立。强生注册的商标是“ONETOUCH”,该英文是连在一起的,而中辉的指示性文字则是“ONETOUCH”,英文是分开的。“ONETOUCH”英文词组的词义为一次使用、一次接触,这种对商品功能直接描述的文字,不可作为一次性使用产品的商标注册。也就是说,强生对中辉的指控实际上是不成立的。
据中辉公司董事长李中介绍,原中辉总经理姚崇德于2002年2月28日获广西壮族自治区药监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合法生产通用于美国强生ONETOUCH 系列血糖仪的血糖试纸。当年4月,中辉血糖试纸以OEM(半成品)加工形式向我国周边发展中国家出口。按照我国医疗器械管理规定,这些血糖试纸半成品还要经过二次加工,增加包装、瓶贴、商标、说明书,才能作为血糖试纸产品上市销售。
来自李中的说法是,中辉通用性血糖试纸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试纸质量达到进口同类产品水平,且生产成本和市场售价均低于美国强生,就此终结了强生血糖试纸暴利时代,打破了强生血糖试纸垄断地位。
而在2011年5月5日,国家药监局委托广西药监局到中辉公司了解情况时也重申:中辉公司2002获得注册证的血糖试纸,具有通用于一种或两种以上血糖仪的显著特征。中辉公司血糖试纸的这种通用性,是经过了政府药监局的批准,具有无可辩驳的合法性,试纸通用也是打破市场垄断的有效做法。至今,药监部门尚不清楚美国强生为什么将通用性血糖试纸和假冒血糖试纸混为一谈。
假冒商标如何认定?
据李中介绍,商标是否假冒应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认定。黄云中表示,按照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也就是说,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商标犯罪案件必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的前置条件。而在此案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并没有拿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任何关于中辉假冒商标的认定。黄云中律师表示,桂林市公安机关在没有依照法定程序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存在涉嫌犯罪依法移送的情况下,就自行决定立案侦查。
最新的情况是,公诉方补充了民间机构——上海公信扬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作出“中辉公司血糖试纸上的ONETOUCH 商标与美国强生的ONETOUCH 注册商标相同”的司法鉴定。不过,黄云中认为,该“司法鉴定”对于中辉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根本不具备任何证据效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案》第119条规定,鉴定机构只能就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而认定中辉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是我国法律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国家商标局的行政权力,上海公信扬是无权行使该权利。
李中表示,此案对公司直接影响是,中辉公司的七名高管被刑事拘留了37天,中辉总经理姚崇德先是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在狱中度过了155天。在这些日子里,中辉公司基本处于停产,目前仍处于半停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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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崇德与中辉横祸
2008年7月15日,和往常的日子没有什么区别,中辉总经理姚崇德和130多号员工都在紧张工作中。
意外发生在下午——姚崇德与中辉骨干共5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被桂林市公安局警察带走。次日,又被带走了两名中层。
“中辉从此变天了!”昨日,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的中辉老员工悲愤地称。
坍塌的中辉
中辉计划采购部的周明鹏和生产部的李学军,回忆三年多前的那些事件,还是心有余悸。“我们在隔天(2008年7月16日)也被带进去了,一共在看守所里待了37天。”李学军称,除了姚崇德被拘留155天外,其他6人均被关了37天。
“当时账户被封了,客户链也断掉了。”1996年就进入中辉工作的工程部老员工郑晓星回忆说,“我们一直规规矩矩地按国家法律办事,怎么就说我们犯法了?”
捉襟见肘的日子自案发后一直持续,据李中介绍,中辉从原来年销售额达3000万元的公司一下子变得连工资都发不出来,短短几个月便走了50多人,只有中辉初创期间的一线员工在坚守。而在2008年4月立项待建的中辉大酒店也就此搁浅,记者昨日在现场只见到赤裸的地基。
面对颓废的中辉,李中感慨地说,“2008年以前我们可是临桂县最好的企业啊,在桂林市一度流传过‘学深圳、学珠海,不如学学家门口’的佳话”。
“要一直看着公司”
企业扬名在外,与姚崇德的管理不无关系。“姚总心思细腻,每一位员工过生日,他都会亲自发短信,并亲笔写贺卡。”周明鹏回忆老领导,脸上不无尊敬。
而被关155天后,姚崇德仿佛换了一个人,据其遗孀唐明英回忆,出事前老姚是个事业型男人,而出事后简直“一个天一个地”,“老姚一整天都处于紧张、忧郁的状态。”唐明英称,姚崇德曾在临终前跟她说过,“我很怕随时再被收监。”
“老姚在第三次取保候审的时候,已经是耗尽身体了。”李中说,由于长期处于精神压抑的状态下,2010年底,姚崇德查出身患癌症。“他一直在等一个公正的结论,不然他死不瞑目,他曾经跟我说,能活到案件审理结束就好了。”
今年3月6日清晨,姚崇德因癌细胞扩散逝世,享年56岁,遵照逝者遗嘱,其身穿中辉的工作服火化,家人将其葬在中辉公司对面的山坡上,圆他“要一直看着公司”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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