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大力度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 来源: 商报网-国际商报 文章作者:路曼
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已成痼疾,打假力度每年都在加大,仍屡禁不止。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2012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除了要求对版权、商标、专利、网络商品交易等项目开展专项整治外,并从法律层面以及政府工作方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多领域专项整治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首先要对各个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商标权保护专项整治。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打击非法印制和非法加印、出售商标标识行为,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傍名牌”行为,同时加大对恶意抢注商标案件的审理力度,有效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开展版权保护专项整治。加强印刷复制企业监管,严肃查处非法生产、印刷、复制软件、图书、音像制品行为。加大对文化等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继续加大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力度;开展专利权保护专项整治。开展生产、流通环节的专利执法专项整治,科学指导研发环节的专利保护工作,加大对涉及民生、重大项目及涉外等领域专利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及专利诈骗行为,同时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网站专项整治,加强对提供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网站的监管,严格网站备案核验,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网络黑市。
此之,专项整治还包括开展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的整治。以“国门之盾”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违法活动,加强对食品、药品、化工产品、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进出口的监管,在海运、邮递快件等重点运输渠道和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等重点口岸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企业;开展药品化妆品打假专项整治。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城乡药店药品采购渠道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整治,严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审核,严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依法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农资质量和品种真实性的监督抽查,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侵犯品种权等违法行为。
开展汽车配件打假专项整治也是整治的一个重点领域。要从严审查强制性产品认证,加强对重点产品获证企业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出厂、销售CCC认证(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和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黑窝点”,同时集中整治汽车配件制假售假以及质量问题突出产品的生产聚集区,加强对流通领域汽车配件的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还要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整治。加强地理标志注册后续监管,强化不合格产品退出机制,并且严肃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专用标志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地理标志专用权行为;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专项整治。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获证企业超范围、超数量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假冒、伪造、超期和超范围使用认证标志行为等;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专项整治。针对一些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加强生产源头和县以下市场的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清理、取缔制假售假“黑作坊”、“黑窝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识假辨假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维权意识。
各层次协助配合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除了要对多领域多行业区别对待,更重要的是国家要从司法、管理、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点》明确了在司法层面,会开展打击假冒伪劣“破案会战”。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酒类、消防器材以及网上售假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犯罪为重点,每季度发起一次对各类假冒伪劣犯罪的专案集群战役行动,全链条、全覆盖摧毁制假售假犯罪网络和窝点。加大对侵权假冒犯罪背后商业贿赂和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力度;同时加大对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及受理工作力度。依法及时批捕、起诉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从快审理侵权假冒案件。《要点》也强调了中央及地方的管理层面,要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综合协调。各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情况通报、工作督查、案件督办等制度,做好对本地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整治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健全强化监督考核机制。把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围,研究制定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政府绩效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严肃行政监察和问责,强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责任,并且督促各有关部门对可能引发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苗头及时研判,加强监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落实修改完善打击侵权假冒有关法律制度的工作安排,加快推动完善有关法律制度;积极完善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指导,明确市、县级政府衔接工作牵头单位,同时要针对不同领域、案件特点进一步细化相关操作规范;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执法协作监督,加大对跨地区、跨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合力,建立假冒伪劣商品销毁全过程环境无害化管理机制。《要点》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应努力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执法工作检查和绩效评估,推动加强联合执法。同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跨境涉外侵权、互联网侵权、有组织侵权假冒等问题的监管,积极推行驻点巡查、交叉执法和网格化管理等监管模式,强化基层执法人员责任;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评价,逐步建立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制定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工作制度,并且开展全国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试点,研究促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结合问题;加强国际交流合作。通过多双边对话等多种方式,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发挥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做好海外重点展会知识产权工作,开展企业培训和重点热点问题研究,更新完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和动态信息资料库,不断建立健全海外预警、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协助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创新、使用和保护机制,增强企业自主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指导各地搭建服务平台,开展适应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假冒需求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同时,在宣传层面上,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站主阵地作用,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在主流媒体和网站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社会影响,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加强举报投诉平台和举报处置指挥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举报受理处置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强跟踪抽查,切实做好举报投诉信息受理和案件查办工作;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将依法查办侵权假冒案件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社会公众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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