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商法顾问 国际贸易 | 银行保险 | 证券期货 | 公司法律 | 司法鉴定 | 合同纠纷 | 网络法律 | 经济犯罪 | 知识产权 | 债权债务 | 房地产  
宅基地纠纷  
城镇居民购置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作者:石家庄赵丽娜律师编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6/2 14:43:00

城镇居民购置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我国历史上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权主体曾不仅局限于农村内部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1991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失效)第26条规定:“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向土地所在的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用地申请。使用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民代表会或者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在的,由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本条规定,当时的宅基地使用权主体不仅可以是农村的村民,还可以是城镇的居民,但是条例发布后,出现了大量的城镇居民在农村建房的现象,一时使得真正需要建房的农村村民却申请不到宅基地,同时由于大量的集体土地用于建造住房,各地出现了很多占用耕地建房的现象,因此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确实保护耕地,199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即把该规定删除了,从而也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的村民。
    2004年国家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强化节约利用土地,深化改革,健全法制,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在该通知中第(十)条加强村镇建设用地管理中,明确规定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2002年12月,作为民法草案的一编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会议初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中,并没有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规定。在2005年6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才在物权法草案中增加这一内容。增加的理由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务院为加强农村土地的管理,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
下一篇:应该按住宅用房补偿还是营业用房来补偿?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
· 宅基地上的树归谁?
· 一个农民的18年宅基地保卫战
· 城镇居民购置农村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抵押借款吗?
· 关于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用地审批问题...
· 农村宅基地常见纠纷及其审理
· 在市郊区买宅基地盖个小院这种买卖...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效力
· 换发宅基地证书办理
· 土地征收后的有补偿或赔偿
· [原创]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而实...
· [原创]某村被征地,涉及补偿。但...
· 宅基地房屋买卖后拆迁补偿款分割纠...
·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现状、缺陷与改...
· [原创]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案代理...
·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
· 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什么?
· 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 法律分析
· [原创]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案代理...
· 自家建房致使邻居受损被诉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