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2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22日刊出评论说,过去的30年是中国执政党为民族崛起做出极大贡献的30年;但是在此期间,贪腐之风在官员中蔓延,导致了信任危机。从长远来看,需要建立反制腐败的三道防线,即制度防线、文化防线和法制防线。构筑好三道防线,加上成功领导中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信任危机就可以解除。
文章摘编如下:
过去的30年是中国执政党为民族崛起做出极大贡献的30年;但是在此期间,贪腐之风在官员中蔓延,导致了信任危机。消除这个危机,不仅对执政党,而且对中国的整体利益,都已变得至关重要。
怎样才能消除这一危机呢?笔者认为,从长远来看,需要建立反制腐败的三道防线,即制度防线、文化防线和法制防线。
惩戒贪官污吏只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手段,有效地防止官员走上贪腐之路才是最佳解决问题之道。建立前面所说的三道防线,应可帮助中国解决这个更为根本的问题。
以制度防线而论,首先,中国可以考虑对公务员(尤其是各级官员)设置大体制内部的独立监督制度。可供选择的具体做法之一,是在上一级党委(如某一省的省委)的领导之下,以辖内每一个行政区块(如该省所属各市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为主体,设立访评工作组,去另外一个地区专职履行异地访评监督之责。由于访评工作组成员与访评对象没有直接的利益关联,而且在职务、收入等核心利益上不受访评对象地区的政府或党委制约,只对民众和上一级党委负责,因而能够比较容易地保持独立性。访评监督可以专门针对资源与行政控制(如水、电、土地、执照和业务标准的控制)、机会分配(如工程项目的分配)、行政经费开支、首长小金库、信访处理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评审。每年评议一次。
其次,为了防止评议对象与评议工作组成员之间进行交易,导致这一监督制度的流产,还要设立体制外的监督参与制度,由公众推选独立代表,参与人代会评议工作组的调查、评议。再其次,为了防止社会公众的公推代表遭到控制或收买,还要设立评议结果的透明公示制度,在专门网站上向社会大众公布评议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严格的监督和透明的公示制度可以使贪腐无以遁形,对怀有贪腐之心的人形成难以抗拒的威慑力。
在文化层面,中国需要针对廉政为民,对全体公务员进行一次深入的理性、公德、职业伦理和国法与党纪教育。因为贪腐而身陷囹圄或送掉一条命,当然谈不上理性。如果公务员能够自觉地用理性、公德和职业伦理去指导、约束自己的行为,即使没有前面所说的多重监督制度,也一定不会陷入贪腐的泥坑。因而,在文化心理层面建构起坚固的反腐防线是最重要的。西方发达社会的廉政,其决定性保障因素便是公务员的理性与职业伦理,其次才是惩治贪腐行为的法制制度。
中国面临典型的“囚徒困境”
官员的贪腐,在多数的具体个案中都会涉及行贿者一方。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没有行贿者,就没有受贿者,就如同认为没有受贿者就没有行贿者一样。一个巴掌拍不响。贿赂者主要有三类,一是通过行贿去获取其他人得不到的资源、机会或地位;二是通过行贿,使自己、家人或亲友获得法律不允许的减刑、减罚;三是通过行贿使自己能够得到本来就应该得到的某些待遇(如资源、机会、升职)。
第一、二两种行贿,目标和手段都是错误的。但是在许多人的眼里,他们的行为是聪明的,被称之为“铺路”;但实际上,恰恰是因为有太多的人希望通过铺路去获取不公正的特权,才会大大助长贪腐之风的蔓延,而且使正直的人常常因为拒绝铺路而办不成事,结果也可能被迫行贿,并且因此而导致更多的官员陷入贪腐陷阱。于是在便出现了一个行贿和受贿普遍存在的局面,一个办事成本不应该如此之高的局面,一个带来普遍不公正和令人挫伤、愤怒的局面,一种在发达社会里不存在的局面。最终每一个人都变成了受害者。这是中国面临的一种典型的“囚徒困境”实验所揭示的困境。
在中国,产生所谓“囚徒困境”的囚徒心态不仅反映在官场的行贿和受贿之中,在个人谋职、子女就学、看病求医、购买房屋等方方面面,都有普遍而又显著的表现。它的广泛存在是贪腐之风得以蔓延的社会心理基础。因而,从最深层的意义上讲,为了根除贪腐之风,中国有必要进行普遍性的大理性启蒙教育,让中国在文化心理层面走出“囚徒困境”。
第三道防线是把惩治贪官污吏制度化,对贪官污吏保持恒常不变的高度压力,而且要注意:整肃贪官就像对付其他犯罪行为那样,有贪必反,而不是十人贪腐一人受罚,才能产生强大的法制震慑力。
文化防线最重要,缺乏坚实的文化防线才会显示出制度防线的价值,而制度防线失守,法制防线才会派上用场。同时构筑好三道防线,加上成功领导中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中共的信任危机就可以解除,中国的前途就会充满希望。(张汉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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