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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法  
“药家鑫案”受害者代理人回应“无视程序正义”质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8/22 21:34:03

“药家鑫案”受害者代理人张显接受本报专访,回应“无视程序正义”质疑——

“发起舆论监督是我当时唯一的路”

6月7日,药家鑫被执行死刑,饱受争议的“药家鑫案”尘埃落定。8月4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张妙家属王辉的代理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令“后药家鑫案”硝烟再起。

    只是,双方这次对簿公堂,焦点不是药家鑫的有形之刀对张妙的杀害,而是张显的无形之剑对药家鑫父母名誉的伤害。药父诉称,自2010年年底至今,张显在其微博、博客上捏造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对自己谩骂、羞辱,引起公众误解,使自己的社会评价急剧降低,精神上承受着巨大压力。

    张显的行为,被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在8月19日搜狐网举办的微博论战中,称作“只有实体正义诉求,完全无视程序正义的网络暴民式的‘张显现象’”。

    “不否认,张显是有正义初衷的,但在实现正义的过程中,他充分发挥了自媒体的技术优势,将各种言语不加选择地向全社会传播。”兰和律师认为,对这种现象需要集体反思,“这个社会需要的是尊重道德与法律的理性正义,而非被暴戾情绪绑架的失控的正义。”

    在这场微博对垒中,张显缺席。

    20日,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处于风暴中心的张显。

    当庭发问卷和“钢琴杀人说”令法律界震动

    中国青年报:您曾说“出位言论只为监督法庭”,审判药家鑫案时,可能的司法不公及暗箱操作,是促使您当时在网络平台上分享、转载一些猜测性言论的主要原因吗?

    张显:是。目前我们的法制不健全、法治环境不好,包括一些司法腐败,大家也是知道的。作为我张显,知道一些信息,在网上分享,我的目的就是:“张显的能力是有限的,个人的力量太单薄了。我的两只眼睛是监督不过来的,多几只眼睛来监督,就可以使一些人少犯错误。”

    中国青年报:当庭发调查问卷这一点,使您怀疑审判的公正性吗?

    张显:对,可疑的东西太多了,至今我怀疑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当庭发问卷,征求量刑意见,这简直是疯狂了。他们怎么能这么做呢?发了400多张问卷,而且都是给大学生这个特定群体。那么农民这个阶层呢?占人口绝大多数比例的农民一张问卷都没有,这就是严重的倾向性。

    实话说,5月以前,我感觉到我自己是很渺小很渺小的,因为让我们感到不正常的现象太多了。比如李玫瑾教授做客中央电视台时的说辞——“钢琴杀人说”。对当庭发问卷和“钢琴杀人说”这两件事,法律界也是震动的。这引起了公愤。

    “发起舆论监督是我当时唯一的路”

    中国青年报:照您的说法,在这种情况下,您在网上发布、包括转载一些网友的质疑和猜测,主要动机还是为了监督司法?

    张显:对。

    中国青年报:但您的身份毕竟不一般,您不是普通“围观”的网友,而是张妙家属的代理人。你怎么看待您的身份在其中的推动作用?您知不知道,您的特殊身份会为您转载的质疑和猜测,增加可信度?

    张显:我是受害者家属的代理人,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没有法律素养,也不懂得程序。我仅仅懂得天理和公道。

    我知道我转发的信息、我的言论,会对我的粉丝产生影响,但我仅仅是为了公正,为了让大家来监督。因为时间不允许我去查,到了今天,我也不知道他(药家鑫)的背景是什么。等调查清楚以后,案子已经结了,我们的机会已经丧失了,那还谈什么公正呢?作为一个代理人,时间是最重要的。可能在我的微博上,他(药家鑫一家)的邻居是我的粉丝,那就可以监督他;法院的一些工作人员可能也是我的粉丝,那就可以监督周围的工作人员。

    而且,这种监督对想扰乱司法的人,也是一种保护。有了监督,这些人就不敢乱作为了,这是不是也保护了他们少犯错误呢?

    中国青年报:您在转发一些可能是不实的网上信息的时候,预见到会对舆论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吗?

    张显:这个我没有想到。我仅仅希望起到一个监督作用。至于粉丝的转发、口口相传,我就管不到了。

    中国青年报:您如何看待您采取的这种“发动舆论”的监督方式?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您唯一能采取的方式吗?

    张显:我认为发起舆论监督是我当时唯一的路,因为我张显的力量太单薄了,没有话语权。有话语权的,仅仅是懂得法律的很少一部分人。老百姓能做的,就是发起舆论监督。我们的民意——包括媒体,能做的也仅仅是监督法律公正。

    我不认为“舆论即正义”

    中国青年报:药家鑫父亲药庆卫的代理律师兰和,在19日的微博论战中指出,您的行为是“只有实体正义诉求,完全无视程序正义的网络暴民式的‘张显现象’”,对这一评价,您怎么看?

    张显:他这个是精英法治。他认为我代表了实体正义,这个兰和律师认为是正确的。因为我维护了受害人的权益,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保证法律公正审判,把药家鑫处死刑了。但讲到程序正义,我们老百姓懂什么程序?药家鑫案中,我没有违反任何程序。

    倒是西安中院犯了一个很严重的程序(错误):谁给他的资格让他们做民意调查呢?即使像西方的那种陪审团制度,人家也是提前让大家知道的,各个阶层的人——哪怕是扫垃圾的,也有资格当陪审员。但怎么搞得400名大学生才有资格做问卷呢?

    中国青年报:您赞同“舆论即正义”的说法吗?

    张显:我不认为“舆论即正义”。当然,我是法律允许的公民代理人,我代表着王辉,我不是律师,我要他的利益最大化。他要什么结果,我就为他努力。他的喜怒哀乐,就要在我身上体现。但另一方面,无论公众舆论还是媒体观点,仅仅是法律之外的事情,我张显从来没有在法庭上说过:“外面的意见很大,请法院执行死刑”,没有把法外的因素引入到法庭上。我借助网络平台转载猜测、发起监督,主要是希望能起到监督司法公正的作用。民众、媒体也一直在监督法律,不是从我张显开始的。

    可以说,这一次并不是张显犯了错,而是那些法律人在程序上犯了严重错误。那一天我在等(判决)结果的时候就想:“如果不判死刑,我就宣布他们程序犯错了。程序犯错了,是可以推翻所有结果的。”

    中国青年报:跳出这个案子,您如何评价程序正义的价值?您认为它重要吗? 

    张显:程序正义是我们人类的文明,是法律人的追求。没有程序正义,司法公正就无从谈起,我认为它很重要。但对草根讲程序正义,我认为不符合目前的国情,因为我们国家现阶段很多因素都没有达到。

    要每个人都讲程序正义,首先法官要取得我们的信任,很少有司法腐败,每个法律人也要讲诚信。现在为什么老百姓不信任(司法)?因为法律人自己违背法律的事情太多了。真要上面几个条件都实现了,我们才能完全将自己的法律诉求,交给这些懂程序的法律人。

    现在,药家鑫的父亲告我侵犯名誉权,这是他的权利,是法治社会的一个正常做法,我们法庭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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