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民法顾问 婚姻家庭 | 劳动争议 | 损害赔偿 | 医疗纠纷 | 消费者维权 | 涉外和基本理论  
继承  
: 出嫁女儿与娘家对簿公堂争房产获法院支持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1/8/24 9:24:06

中国法院网讯   有句俗语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说的是女儿出嫁后就与娘家没有关系了,家住农村的老张夫妇就依据这个逻辑,认为已经嫁人的小女儿不能分得家庭的房产。那么,出嫁女究竟能否分得家庭的共同财产?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已出嫁的妹妹要求分割房屋、将其中一间房判归自己的诉讼请求。

    家住农村的老张与妻子结婚后先后生育了张兰和张芳两姐妹,1979年2月,老张夫妇、张兰、张芳及老张的老母亲五人共同申请宅基地用于建房。经批准后,由老张夫妇出资建造了二上二下楼房一幢及灶间一间。后来该房获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登记的户口人数为他们五人,户主则是老张。

    其后,妹妹张芳嫁作人妇,生活重心渐渐转向自己的小家庭,姐姐张兰却没有出嫁,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久而久之,老张夫妇就与小女儿张芳有了隔阂,经常为了房屋的归属问题与张芳争吵,说房子没有她的份。随着老张的老母亲的去世,双方矛盾更为激烈。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张芳遂一纸诉状,将自己的父母及姐姐告上了法庭,请求依法分割该房屋,判令楼下东面一间房归自己所有。

    法庭上,老张辩称,这幢房屋是夫妻俩辛辛苦苦出资建造的,根据农村的风俗习惯,已经出嫁的女儿张芳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张兰一直随父母共同生活,对父母照顾有加,因此,夫妻俩想把房屋留给张兰。

    法院认为,建于1979年2月的这幢房屋,并不因为老张夫妇提供了主要资金、购买了主要的建筑材料、承担了主要的建造工作而单纯地被认为是他俩的共同财产。基于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地位和房屋建筑面积的份额,应将宅基地使用证上所载的五人共同确认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原告张芳的户口并没有因结婚而迁离,因此其仍享有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提供给特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种使用权,应当随着该成员的死亡而自然终止。当老张的老母亲去世后,她的宅基地使用权就此消失,所以该房屋应认定为老张夫妇、张兰和张芳四人的共有财产,据此,法院支持了原告张芳的诉请。(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房屋产权已属他人 返还诉请不予支持
下一篇:内地开发商占三亚农用地建温泉度假公寓被判刑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石家庄法律咨询]丧偶儿媳没有改...
· 对妇女继承权的法律探讨
· 不能说话写字但有意识 他人帮按手...
· 继承案件证据收集备忘
· 病危时立了口头遗嘱 后又清醒怎么...
· : 出嫁女儿与娘家对簿公堂争房产...
· 龚如心千亿遗产案 港终审法院驳回...
· 遗赠订立后可以变更和撤销吗?
· 老人病逝遗体无人认领 医院起诉唯...
· 石家庄继承律师:遗产遗嘱有哪些特...
· 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
·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家产
·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对老人财产的合法继承?
· 遗赠扶养协议及写作解读
· 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 石家庄继承律师:什么是遗嘱?遗嘱...
· 继承的四种方式
· 要变更、撤销遗嘱,不用征得子女同...
· 不可继承的遗产有哪些
· 赡养协议书一般可包括以下内容
· 对前妻父母尽孝多年河北一丧偶女婿...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