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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执行人的职责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9/9/5 17:51:00

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日起生效。遗嘱的执行,是指遗嘱人死亡后,由遗嘱执行人按照遗嘱人在有效遗嘱中表示的愿望而最终实现遗产的转移。

  为保障遗嘱符合法律规定,以及使用合法有效的方式执行遗嘱,最好是由立遗嘱人生前委托律师执行遗嘱。当立遗嘱人一旦死亡,则被委托律师会按照委托事项,一一通知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并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愿意,对遗产一一分配、转移。

  如果立遗嘱人没有委托律师,一般由遗嘱继承人执行。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遗嘱人没有指定执行人,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的地位参加遗嘱的执行,但如果全体继承人意见不统一,则易引发纠纷。因此,在立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时,建议全体继承人共同委托律师,或是其他较有公信力的公民,指定为遗嘱执行人,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纠纷。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

    (1)掌握遗嘱内容;

    (2)清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

    (3)管理遗产,其管理费用,可在遗产中扣除,或由继承人支付;

    (4)分割遗产,在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税款和债务后或明确继承人分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后,按遗嘱所指定的份额或数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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