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友“乐活海口”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了一张照片,并写道:“在三亚免税商场,我情不自禁地举起相机,拍下了这张关于你的照片,然后被人告知禁止拍照,其实我知道不能拍照,但是我要是没拍到这张照片我会后悔的,因为那兰蔻太漂亮了……”
实际上,这名网友遇到的“禁止拍照”的问题不仅仅发生在三亚免税商场,有不少的公共场所都作出了类似的规定,而公众对此看法也不尽相同,由此引发的矛盾与冲突也日益增多。公共场所为何禁止拍照?这种规定有没有相关法律支持?商家与公众都有什么看法?连日来,海南日报记者在海口采访了一些商家、市民以及相关法律人士,就此问题展开调查。
记者直击
禁止拍照的公共场所真不少
记者近日在海口上邦百汇城、大润发超市、咖啡时间西餐厅等公共场所对数十位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受访市民大都表示在生活中遇到过“禁止拍照”的尴尬。
在上邦百汇城,记者采访了在某房地产公司上班的林雨。她告诉记者,她在一些服装店试衣服时经常想拿手机给自己拍个照,但常常会被营业员阻止。她身边的女性朋友也大多遇到过在服装店不让拍照的经历。她说:“其实就是拍着好玩而已,商家不让拍就不拍了。”同样爱购物的林琳女士则告诉记者,她在逛街时看到好玩的、好看的东西喜欢拍下来传到QQ空间或者微博上,与好朋友们一起分享,但经常会遇到商家不让拍的情况,非常恼火。她表示:“既然东西摆在商店里就是要出售的,我们拍个照商家会有什么损失呢?”
在海口的咖啡时间西餐厅,记者和一位很喜欢玩摄影的朋友小李去做了一个实验,当小李举起相机想拍自己点上来的一道西点的时候,餐厅的领班马上过来提醒我们:“这里是不让拍照的。”但在餐厅的门口以及内部,记者并没有见到“禁止拍照”的相关告示。“消费者花钱点的菜,已经属于消费者了,凭什么不让我拍照?”小李有些困惑地告诉记者,由于很喜欢拍照,他出门常带着相机,但现在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不让拍照的公众场合越来越多了,所以有时只能偷偷地拍几张。
网友“雪漫CC”则在微博上说:“平时在参观画展等艺术门类的展出,也会被要求不许拍照,这点可以接受,恐怕是商家担心被仿制和创意被窃取。另外在看电影、话剧、音乐会的时候,也会常碰到被禁止拍照,但执行其实不太严格,常常是有禁无止。”
受访者称
“禁止拍照”有多种理由
商家为什么要禁止公众包括来消费的顾客拍照呢?记者在某论坛里看到网友“璎珞之恋”近日发的一则帖子,称他在当地一家知名商业广场外部拍照时,遭保安驱赶。商家的理由是管理处有明文规定:购物中心外部不允许拍照。商场的负责人称,不让顾客拍照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国际知名品牌对商城管理部门提出的要求,国际品牌的外立面广告和展示橱窗有知识产权,拍照是侵权行为;二是商城的外观、装修、设计、结构等都涉及商业利益,不可模仿复制。该负责人还表示,商场内外不让拍照是行业规则,不止他们一家,所有商场都一样。
在海口东方广场,ONLY女装的营业主管告诉记者,店里也是不许拍照的,主要是担心外面的服装小店过来剽窃新款,毕竟服装主要是靠款式,一旦外面的仿品多了,终究会影响他们的销路。不仅是大型商场,就在泰龙商城的几家卖韩版服饰的小店,当记者想举起相机拍个照时,都被店员阻止了。她们都表示,主要就是怕被仿款。
在海口光大银行龙昆南营业部大厅,记者注意到,这里也挂着“大厅里请勿拍照”的明显标识。银行的主管林女士告诉记者,为了保护储户的隐私与利益,也出于安保考虑,银行里是禁止拍照的,即使媒体采访也是不能拍的。
公众热议
“禁止拍照”利弊几何?
虽然商家出于自身的各种考虑,禁止消费者拍照,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公众对此举并不认同。
网友“土豆WJ”说,到店里试衣服,店员常常不让拍照,其实我们也只是想发个照片到微博上与好朋友分享。即使不让拍,我们也会拿手机趁店员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拍,或者跑到试衣间里拍。”
在某房地产公司工作的网友“盖子”说,客户来看房的时候,样板间也是不允许拍照只能欣赏的,主要原因是不想让样板间的装修风格外泄而被其他公司借鉴。但她自己对这一规定并不完全认同,她认为,“客户拍了常常会传上网,无意间还起到了给项目作宣传的作用,何乐而不为呢?”
网友“test2074”喜欢摄影,偶尔会拿DV机拍拍家里人的日常生活,但是在一些快餐店及大商场却被阻止过多次。“如果真是商业间谍,难道凭几个保安和营业员就能防得了?”他表示,小朋友在那些场所特别活跃,不能拍摄实在很遗憾。
海口李子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李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一些高档会所,如SPA之类的地方不让拍照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涉及到客人的隐私,但像餐饮类的场所,不让拍照则不能理解。他说,现在资讯这么发达,客人拍了照片上了网,就等于商家不花钱还作了广告,不仅不应该禁止,还应该支持消费者多拍多发呢。他告诉记者,现在有不少商家就特别会利用这种网络宣传的机会,还特意会在网络上举办类似消费者拍照发微博有奖的活动。
律师说法
有些“禁止拍照”是霸王条款
在公众场合禁止拍照,究竟有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
在某论坛上,自称是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一名网友说,他不认为在商场内拍照会造成知识产权侵权。他说,商场或购物中心既然开门营业就属于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拍照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在购物中心外围拍照更不应该受到干涉。要追究涉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要看照片发布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比如冒用商标和剽窃创意等。只有在发布过程中发生侵权,产生后果,商家才能阻止。法理上,侵权与拍照本身没有相关性。
记者为此也采访了海口市的廖晖律师。廖律师告诉记者,除了涉及到公共安全如机场安检口、银行等场所之外,公民在其他公开场合进行拍照,是不存在侵犯隐私权问题的。餐饮,服装等商业区域,如果有商业秘密,特殊利益如类似装潢设计不想被仿造,必须事先通过书面或口头告知消费者,否则禁止消费者拍照则没有法律依据。廖晖还认为,如不涉及到商业秘密,“禁止拍照”这种规定其实是霸王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原中倩)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