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超市买到过期汤 华润万家:给10倍赔偿私了
- 来源:东北新闻网-沈阳晚报 文章作者:梅天磬
2月19日,那先生从华润万家超市联合路店购买了3包骨肉浓汤,之后发现其中1包竟然过了保质期。随后,那先生凭购物小票向超市提出赔偿要求,超市认为,过期骨肉浓汤不是超市卖出的,并认为那先生是“敲诈”。记者介入后,超市提出以10倍价钱私了,不希望媒体曝光。
消费者:刚买一天超市不认账了
市民那先生投诉,2月19日他在华润万家超市购买骨肉浓汤后,发现其中的一包骨肉浓汤已经过了保质期,而同时购买的其他两包骨肉浓汤即将过保质期。“看使用说明时,才发现过期了,以前看电视了解到的,过期产品都是10倍赔偿,我就提出10倍赔偿。”那先生说。
那先生说,发现购买的骨肉浓汤过保质期后,他立即找到了华润万家超市联合路店,接待他的粮油部主管称,两包没有过保质期的骨肉浓汤是这家超市出售的,而过期的骨肉浓汤不是他们超市售卖的。“主管问我想怎么办,我提出退掉两包即将过期的骨肉浓汤,10倍赔偿已经过期的骨肉浓汤。”那先生说,没想到主管竟然说我是来敲诈的,“条码找不到,是恶意敲诈,怀疑是我自己带进去的货,再交款扫描条码的。”
那先生说,即使超市给了10倍赔偿也就67元钱,“这点钱值得敲诈吗?”那先生说,他并不是真想索要10倍赔偿,而是觉得这么大的超市居然出售过期食品,并且被顾客找上门后居然反咬顾客是敲诈,“他不给我赔礼道歉,我坚决不罢休。”那先生表示。
供应商:怎么赔都是由厂家“出血”
昨天,记者跟随那先生再次来到华润万家超市联合路店,向前台服务人员说明情况后,服务人员开始用电话联络。“买骨肉浓汤的顾客又来了,就是那个要求10倍赔偿的……”服务人员称,一般惯例是,超市先对顾客提出的过期货物内部查询,用来确认是不是本超市的货物,“如果确实超过保质期,超市的政策只能退一赔一。”
让那先生意外的是,除了接待过他的超市粮油部主管外,厂家代表也同时出现,“我是厂家的,也别为难超市,我给你拿50块钱,把这个事了了就完事了,你也别找超市了,行吗?”厂家代表朱先生说:“我不想因为这个事影响到这个商品的销售,我们确实查了,顶期的保质期也就到3月5日。”
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也受气,但是实在没办法,并暗示不论怎么赔那先生,都是由厂家“出血”。当那先生询问是不是“前期卖没了,剩下了这个?”朱先生表示“有这个可能性”。“给你50元,咱们私了完事吧!”朱先生再次恳切表示。
超市:给你10倍赔偿私了吧
“我们查了,根本没有这个过期的批号,也没有这个生产日期。”超市粮油主管刘培成态度强硬,“你是昨天购买的,已经间隔一天了,怎么证明啊?我们无法界定(是不是我们卖出的)。”主管刘先生认为,“全国任何一个超市出售的骨肉浓汤,都应该是一个条码,外观都一样。”
记者询问主管刘先生:“请问,过期的骨肉浓汤到底是不是你们的?”刘先生沉默了半分钟后,说:“这么办吧,这两个给你退(未过期),这个给你赔了(已过期),就完事了。”“怎么赔啊?”“10倍啊!”主管刘先生显得很不耐烦,“你的小票没有问题,可能是管理上的问题。”主管刘先生说,不希望媒体介入。
在那先生的带领下,记者随后前往出售骨肉浓汤的货架查看,发现包装为500毫升的骨肉浓汤,都被放置在货架一处不显眼的位置,保质期的最后截止日期分别为3月5日与4月13日。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促销员告诉记者,“顾客购买商品往往不太关注保质期,一些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被摆上货架,也是得到超市默许的。”这名促销员说,“过期食品被卖出去,只是一个‘失误’而已。”
记者从一名曾经经营过超市的孙先生那里了解到,区分包装食品是从哪家超市售出的,除了消费者手中的购物小票或发票外,还可以查看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加生产批号,就相当于这种商品的身份证。”
对于此事的进展,本报还将接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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