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法治新闻 社会与法 | 法家视点 | 本站快讯  
社会与法  
发改委:三家电商正自查整改 厂商退出京东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2/9/6 11:59:09

新京报讯 (记者钟晶晶 刘夏)昨日新京报独家报道“发改委调查电商大战”引发广泛关注。昨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市场监督处处长陈达在接受央视采访时透露,目前三家电商正在按要求自查、整改。

陈达称,未来发改委将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价格行为指南》进一步规范网上交易价格行为。

电商正自查整改

8月中旬,京东CEO刘强东(微博) 率先在微博上发起价格战,此后国美苏宁应战,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据央视报道,针对此事件,发改委价监局派出了三个工作组对三家企业进行了调查。初步认定三家电商涉嫌价格欺诈行为。

昨日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目前三家电商正在按要求自查、整改。

不过该负责人并未披露何时出台对京东、国美、苏宁三家电商的具体处理决定。

另据新京报记者了解,此事短时间内还不会有具体结论,依据调查程序还要经历听证、告知等程序。

计划制定电子商务价格规范

据了解,针对网络价格行为,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出台。目前商务部拟计划出台的《网店信用评价指标》、《网络团购企业管理规范》、《网络团购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等也不涉及价格。

据央视报道,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电子商务属于新兴业态,价格行为不规范,下一步发改委将组织力量专项调查,制定《电子商务价格行为指南》完善市场规则。

一淘网部分数据失实

此外,在整个事件中,一淘网主动搜集京东、国美、苏宁三家电商的价格进行比对,并显示电商有“先提价再降价”的行为。

据央视报道,发改委相关人士昨日表示,发改委同时派出了一个工作组对一淘网进行了调查。发现一淘网向社会公布的一些数据存在失实问题,经发改委调查显示,基本没有先提价再降价的行为。

对此说法,一淘网昨日回应称,公司将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继续改进与提升在购物搜索数据抓取、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欢迎相关部门、各届媒体以及广大网友继续对一淘网的比价、搜索、优等相关服务进行体验与监督。”一淘网表示。

电商回应

京东声明致歉 苏宁配合调查

昨日,针对发改委调查京东、国美、苏宁价格战一事,京东商城及苏宁公司均对此予以确认。

京东商城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会一直积极配合发改委的调查,并尊重发改委的调查结果。昨晚,京东发布致歉声明称,近期,京东商城接受了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针对8·15促销的调查。有少部分大家电商品没有实现对消费者零毛利的承诺。

京东商城对上述未完全履行对消费者承诺的行为深表歉意。将以此为戒,深刻反省,公司已经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整改方案以完善运营管理,将认真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最终确保切实履行对消费者的各项承诺。

昨日,苏宁相关负责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发改委的确已经开始调查。

昨晚,苏宁发布官方声明称,国家相关部门介入价格调查很有必要,有利于规范企业竞争和行业健康发展环境营造。此次针对国家发改委的调研,苏宁积极配合,总体来看,在活动过程中苏宁也严格履行了补差等促销的承诺。

作为“价格战”的另一位参与者国美,昨日截至发稿时并未对此事进行表态。

此外,两家公司的股价都并未受此事件影响。昨日,国美电器走势持平;在A股上市的苏宁电器则上涨4.55%,收盘报6.67元。新京报记者 刘夏 林其玲

厂商说法

“合作要以不损害对方为前提”

针对此次事件,长虹集团新闻发言人刘海中昨日表示,目前长虹与京东还在合作当中。电商之间的价格战是经销商之间的行动,与厂商没关系。厂商与经销商是合作共同体,双方应本着尊重共赢的原则,要有起码的经营关系底线,以不损害对方的利益为前提。

“目前,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电商价格战还没有损害到我们的利益。但从长远来看,经销商打价格战有压低厂商利润的趋势。我们期望,在降价促销的同时,更多关注配送、服务等保障。”刘海中说。

TCL品牌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电商价格战确实影响了利润,但影响不大,TCL只有极少一部分产品参与了价格战。因为电商宣布降价的产品有限,而且有些是特供产品,电商之间重合的商品并不多。

“如果愿意配合电商进行促销就不能说电商压低厂商利润。双方是在找共同点,厂商自愿,则渠道商就不算是强迫。”他表示,价格战中的返券是京东买单,而不是厂商买单。目前与京东依然在合作。新京报记者 刘兰兰

不满京东价格战 一商家退出京东

新京报讯 (记者刘夏)昨日,由于不满京东发起的“满300送1000店铺券”促销活动成本全部由商家承担,一家服装品牌电商宣布退出京东商城。

微博认证为JASONWOOD电子商务运营负责人“louisa小曦”昨日在微博中称,“我们决定退出京东POP平台。”

他介绍,9月3日,京东举办买300送1000券的活动,1000的券需要商家来出。“你打价格战一分钱不出要我们埋单”、“对不起,我们不玩了。”

“JASONWOOD不是暴利企业,除了基础的京东年费、扣点等费用之外,我们总是不得不为一些根本不为商家着想的活动而付出很多,可又得到了什么?”“louisa小曦”写道。

记者昨天从京东商城网站首页的促销信息来看,从9月3日起,网站开始了“满300送1000店铺券”的秋季促销。京东介绍,参加的商家有400家,均在事前征求过意见。

但JASONWOOD电商总经理尉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京东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把JASONWOOD放到了买300送1000店铺券的活动页面里。表示拒绝参加后,店铺后台被京东锁死。

对此,京东商城人士昨日对记者称,京东强迫商家参与促销纯属捏造。京东运营人员在促销活动前会本着商家自愿参加的原则,与商家进行沟通。京东与JASONWOOD在活动前通过QQ进行了沟通,该商家同意参加。

网友声音

@李贤文-LG(LG电子中国有限公司IT营业华北大区总经理):国家的介入是个好事,但不希望国家的处罚也是:干打雷不下雨,或者雷声大雨点小。消费者本身是弱势群体,被商家这么玩弄,最起码的商业道德也缺失,就算做到老大级别,又能怎样?

@赵占领(IT法律专家):对各家电商而言,或多或少都有违规之处,都损害了信誉,也都可能会被处罚,所谓的电商价格战最终都是得不偿失的。

@李腾浪(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服务经理):靠欺骗消费者来博得收入的做法是可耻和必将自取其败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无从判断商家的宣传信息是否属实,营销手段是否欺诈,建立透明的信息监控和公布制度十分重要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张信哲梁静茹洛阳演唱会中断 观众微博称涉嫌欺诈
下一篇:河北泊头百年火柴公司破产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涉疫纠纷如何处置?人大代表建议最...
· 云南律师为讨债公司做“军师”被判...
· 关注未成年人:石家庄:小饭桌老板...
· 中国首部反商业贿赂调研蓝皮书(简...
· 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河北省高院院长高勇:聂树斌案仍在...
· 2014中央13个巡视组详情及联...
· 最高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应重点注意...
· 故意隐瞒疑似感染新冠病毒症状患者...
· 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一审开...
· 陈统奎:开启“了事”新思维
· 国家科技部就公共安全风险防控重点...
· 秦海璐小品现“反贪”内容 台词“...
· 广西巴马原发改局副局长贪污73万...
· 中国矿业联合会筹办成立法律专业委...
· 最高法公布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 环保部公布《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最高...
· 石家庄8个地产项目使用非标准地名...
· 最高法公布2011年重大理论调研...
· 女清洁工追讨千元欠薪经报道后获数...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