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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涨工资将关照三类人群
作者:来自互联网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8/1 21:31:00

上半年,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涨”声不停;下半年,“涨”仍将是企业职工工资的主旋律。昨日,河北省增长企业职工工资座谈会在石家庄市召开。继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上涨、2008年工资指导线上调之后,河北省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生产岗位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企业岗位津贴和夜班津贴标准、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都将上涨。

  涨工资向一线职工倾斜

  座谈会上,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闫新生谈到企业职工涨工资,他特别强调指出要突出向三类人群倾斜,加快一线职工工资增长。

  低收入群体将更多受益

  闫新生指出,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企业,重点是非国有企业。今后三年每年至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在今年2月份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从7月1日再次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增幅在10.3%。此次调整后,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在全国的排位由第11位上升到第7位。

  劳动者(含试用期、学徒期、见习期以及劳务派遣形式被派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场所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施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可相应增加协商总额。

  技术津贴向高技能人才倾斜

  今年8月1日起,企业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需从企业成本列支,计入工资总额,按月随工资发放。补贴标准为:取得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其技术津贴标准不低于200元/月,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不低于500元/月;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且仍在相应生产工作岗位的,不低于800元/月。

  闫新生表示,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是国家对提供了特殊劳动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各类企业应认真执行。企业也不得以发放津贴冲抵劳动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高技能人才规定应获得的各类奖励。拒不支付高技能人才技术津贴的,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对按照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予以纠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将予以处罚。

  艰苦岗位和中夜班津贴上调

  闫新生表示,岗位津贴和夜班津贴是补偿劳动者在特殊岗位、特殊劳动条件下的额外或特殊劳动消耗而实行的一种工资补充形式,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此次调整重点向苦、脏、累、险、害一线岗位职工倾斜。调整后的补贴标准为:轮班性生产、作业岗位前夜班(含20点以前上班,20点至24点工作4个小时或接近4个小时)补贴10元/班;后夜班(0点至8点上班,工作4小时以上)补贴12元/班。前夜班和后夜班连续上班超过10小时的,20元/夜。值班性岗位的夜班津贴10元/班。企业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发放的津贴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岗位津贴、夜班津贴发放范围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的在岗职工,按实际出勤工作班数计算。同时,河北省还上调了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煤炭企业井下作业的各类职工,不包括露天煤矿职工。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井下采掘工20元至30元/工(班),井下辅助工10元至20元/工(班)。班中餐补贴为6元至10元/工(班)。前夜班(20点以前上班,20点至24点工作4个小时)为8元至10元/工(班),后夜班(0点至8点工作4个小时)为10元至12元/工(班)。

  企业要结合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井下职工的收入水平,使工资分配向井下一线职工倾斜。

  涨工资的“三大推力”

  政策倾斜为三类人群增资提供了保障,调高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加快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加强工资指导线的刚性约束力,则是普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三大推力。

  调整提高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

  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的通知》出台,新调整了企业工资参考标准,在去年提高企业职工参考工资标准15%的基础上,今年再提高20%,供企业参考使用。各类企业所选择的工资标准最低一档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自定工资标准的企业,可参照省确定的增资幅度自行安排调整工资标准。

  加快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008年7月14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出台。闫新生昨日指出,当前要以纳入工资统计范围的入统企业和7000家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逐家逐户落实时间、落实责任。已具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条件的企业,7月底前企业工会组织尚未提出工资要约的,由上级工会组织于8月15日前直接向企业提出协商要约,并于60日内订立工资集体合同。

  工资指导线刚性约束企业工资增长

  2008年6月26日,《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北省2008年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出台,和省政府60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相呼应。今年工资指导线的下线由上年的4.5%提高到8%,中线由14.5%提高到20%,上线适当放开,并强化了刚性约束。取消了工资指导线限制工资增长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企业工资增长一般不得低于中线的总要求,允许和鼓励经济效益好或增长较快的企业较多地增加职工工资。经济效益好或增长较快的企业工资增长不低于上线,其中省属煤炭、钢铁、化工、金融、趸售县电力企业等要在上线以上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较好或有一定增长的企业工资增长不低于中线;其他企业不得低于下线。

  河北省企业岗位津贴标准

  ■新闻背景

  河北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国水平

  长期以来,河北省工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导致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占地方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年下降,2000年到2007年企业职工工资总额占地方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依次为5.41%、5.04%、4.95%、4.72%、4.36%、4.4%,4.12%,居全国末位。闫新生说,“这次加快企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带有‘补课、还账’的性质。”

  在全国排第24位

  2007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在全国的排位下降到24位,绝大多数行业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2000年至2007年我省企业职工工资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1612元扩大到了4057元,相当一部分河北省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职工几年没有增加工资,相当一部分职工只能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据判断,2008年至2010年全国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将前高后低,预计到2010年全国企业工资水平将达到36300元左右。河北省2007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9989元,按2010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测算,平均每年要增加5437元,年增幅应达到22%以上,才能达到三年内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

  多措并举给职工涨工资

  为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方面,近年来河北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给职工涨工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2007年,河北省企业在岗职工工资由2006年的17010元提高到19989元,增加2979元,比上年增长17.5%,是近几年增长最快的一年。

  但是,根据今年上半年的统计结果,河北省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又拉大了48元,加快企业职工增资步伐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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