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网欢迎您访问!法律顾问网力图打造最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网站.涉外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商务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委托电话:13930139603,投稿、加盟、合作电话:13932197810 网站客服: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法律文书 |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关键字:

律师咨询电话13930139603

首 页 | 法治新闻 | 民法顾问 | 刑法顾问 | 普法常识 | 法律援助 | 社团顾问 | 商法顾问 | 律师动态 | 公益讼诉 | 执行顾问 | 经典案例 | 法律法规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税收筹划

公司事务

土地房产

建筑工程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争议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法治新闻 社会与法 | 法家视点 | 本站快讯  
社会与法  
男子32万在王府井百货买到假紫砂壶获赔64万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12/10/4 22:47:29

刘先生花费近32万元,从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了一把壶盖落款为“道洪”的紫砂壶,后被作者何道洪鉴定为仿造品,刘某认为百货公司存在欺诈行为,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赔偿。

  昨日记者获悉,该案终审刘某胜诉,获赔近64万余元。

  刘先生称,2011年初,他从王府井百货公司买了一把紫砂壶,壶盖上的落款为“道洪”,售价近32万元。

  刘先生称,售货员告诉他该壶是江苏宜兴何道洪(中国陶瓷艺术大师)所做的一把获奖作品,名为“神竹壶”。并且在购物小票和发票上,均写明商品名称为“何道洪紫砂壶”。而刘先生找何道洪补办证书时,才知道此壶并非何道洪作品。刘先生认为,被告卖假货的行为已构成欺诈,起诉要求被告退货退款,并赔偿紫砂壶价款一倍的赔偿金及相关损失。

  一审庭审中,王府井百货公司辩称,刘先生在购壶时通过拍照等取证,随后又找人鉴定,其是“知假买假”。

  “紫砂壶属于特殊商品,已经脱离了普通日常消费品的使用价值。”王府井百货公司代理人说,“原告不是为了生活消费,不具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诉讼主体资格,赔偿范围也应以原告的实际损失为基础,不应对其双倍赔偿。”故王府井百货公司只同意退货,并赔偿原告的其他合理费用。

  法院经何道洪本人核实,涉案紫砂壶不是其作品,是仿造的其早期作品。

  法院终审判令,王府井百货公司双倍赔偿刘先生共近64万元。(记者张玉学)

转自中新网


(声明:本站所使用图片及文章如无注明本站原创均为网上转载而来,本站刊载内容以共享和研究为目的,如对刊载内容有异议,请联系本站站长。本站文章标有原创文章字样或者署名本站律师姓名者,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女白领收到卖车短信 想买低价路虎被坑24万
下一篇:双节期间怎么计算加班费
在线咨询

姓 名 * 电 话
类 别 邮 箱
内 容 *

联系我们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号: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点击排行      
· 涉疫纠纷如何处置?人大代表建议最...
· 云南律师为讨债公司做“军师”被判...
· 关注未成年人:石家庄:小饭桌老板...
· 中国首部反商业贿赂调研蓝皮书(简...
· 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河北省高院院长高勇:聂树斌案仍在...
· 2014中央13个巡视组详情及联...
· 故意隐瞒疑似感染新冠病毒症状患者...
· 最高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应重点注意...
· 中国矿业联合会筹办成立法律专业委...
· 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一审开...
· 陈统奎:开启“了事”新思维
· 国家科技部就公共安全风险防控重点...
· 秦海璐小品现“反贪”内容 台词“...
· 广西巴马原发改局副局长贪污73万...
· 最高法公布征收拆迁十大案例
· 环保部公布《环保领域信访问题法定...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 石家庄8个地产项目使用非标准地名...
·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最高...
· 最高法公布2011年重大理论调研...
· 女清洁工追讨千元欠薪经报道后获数...
律师团队     更多>>
法律顾问网.涉外

法律顾问网.涉外
13930139603
赵丽娜律师

赵丽娜律师
13930139603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赵光律师15605513311--法律顾问网.涉外特邀环资能法律专家、碳交易师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法律专家:杨学臣18686843658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湖南长沙单晓岚律师
13975888466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医学专家颉彦华博士
精英律师团队






法律网站 政府网站 合作网站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收费标准
Copyright 2010-2011 www.flguwen.com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网 - 中国第一法律门户网站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电话:13930139603 13651281807 QQ:373036737 邮箱:373036737@qq.com
冀ICP备08100415号-2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法律咨询
点击这里和QQ聊天 网站客服
留言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热线:
13930139603
13651281807
律师助理:
139321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