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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状告网站侵权胜诉
出处:法律顾问网·涉外www.flguwen.com     时间:2008/9/10 16:22:00

    网络虽然是虚拟世界,但网友的发言恶语相向,在无法找到“肇事者”的情况下网站是否要承担责任?昨天,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建律师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通过法律渠道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表达观点遭遇辱骂

  王永建说,在今年年初,他在商都网的BBS“实话实说”板块中看到一名网友需要法律咨询帮助,他就在网络上以网名王奕对这名网友所提的问题进行了解答,然而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王永建在网上做过解答后,他的法律观点遭到了该版版主的不满。

  2月8日,商都网一名ID是“鱼的Ω眼泪”的网友在“实话实说”板块中开始对王永建进行诋毁、诽谤,并将他的姓名、工作单位及移动电话公布于该板块。同时,该网友利用其版主身份又诱导网友对王永建进行恶意攻击,之后相继有网友跟帖,其中有“律师打老婆?还要告别人?中国法律界怎么出来这种残次品”等等。

  要求网站删帖遭拒

  发生该事件之后,王永建立即向商都网值班热线反映此情况,希望删除对自己恶意攻击的帖子,但商都网值班人员却以版主方的帖子合乎商都网发帖规则、所公布的王永建的个人信息也是在网上搜索而得、领导放假等理由推托。

  在春节长假后,王永建又与商都网进行联系,值班人员仍然以种种理由推托。截至今年2月15日12时59分,对其侮辱诽谤的帖子点击数已达一万五千余人次。

  王永建认为,网站有义务对攻击人身的言论进行管理,应当对网友的发言进行事前审核,事后监督,在发现不良帖子后应该及时进行删除,消除影响。但他在明确告知网站后,他们仍然不删除这些言论,正是因为商都网管理不善导致自己名誉受损,4月18日,王永建将商都网起诉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商都网删除对他侮辱诽谤的帖子,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0元。

  网站不为网友言论担责?

  在王永建起诉后,商都网才在5月9日对网上的侮辱性语言进行了屏蔽或删除。

  在6月10日开庭审理时,商都网的代理律师辩称:商都网不是侵权主体,只是为网民提供了一个免费的言论交流平台,网站与网民没有任何隶属关系,网友个人的言论不能代表网站观点,网民在网站上发表观点,如果违背了我国法律、法规需要承担责任的话,也应该由行为人负责,网站不应对网民发表的意见承担责任。而且在本案中,商都网对网友不尊重的帖子及时进行了删除或屏蔽,尽到了管理者应尽的义务。被告主观上没有侵权的过失,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网站应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根据双方举证,在商都网BBS上发布有原告个人信息及针对原告进行侮辱的帖子,本案中网友跟帖很多都存在对原告批评、辱骂的字句,将原告个人信息公开于该论坛中,直接导致了原告名誉的降低,构成了对原告的名誉侵权。

  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被告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按照规定加强其经营的网站的检查,对于网站上出现的侵害原告合法权益的信息及时删除。被告是曾删除部分帖子,但大部分帖子并未删除,直至2008年5月9日才予以删除,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给原告造成了一定影响。被告在其网站的经营管理上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进行了判决,要求被告在商都网BBS“实话实说”板块赔礼道歉一周。赔偿原告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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